老板:我赚钱自己用怎么这么难!财务到底该怎么转?税局刚明确!聪明的财务这样做!

发布于 2021-10-11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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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我赚钱自己用怎么这么难!

老板“家业、企业”要分明的必要性。

在严格做到家、企分明的情况下,老板赚的钱想要轻轻松松入自己口袋的很难。这里涉及到交税、超限制金额受银行监管,银税信息共享监控等问题。

法律依据

总结分析:

民营企业中,经常出现股东私户与公司对公账户有往来款项的情况,有些股东可以随用随取公账款项,而公司缺少流动资金的时候,股东也会随时汇款到公司的账户,这些行为都是典型的股东与公司资金混同

家、企不分的企业,如果存在债务纠纷,很有可能被法院认定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会判决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个时候,股东个人的家当也要搭进去。所以,家业、企业资金一定要分明。所以,当你的老板让你从公账转钱给他私用的时候,一定要告诉他其中的利害关系。

公转私怎么转?税局答复了!

 

留言内容:

1、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资金转给个人账户,什么情况下是合法允许的?个人给公司需要提供什么凭证?

2、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资金转给个人账户,如果该资金是退还投资款,公司与个人在税收方面有什么要求与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资金转给个人账户,如果该资金是利息款,公司与个人在税收方面有什么要求与规定?

4、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资金转给个人账户,如果该资金是股东分红款,汇到个人账户的资金必须是税后的吗?也就是相关税费必须由公司代扣代缴后的款才能汇给股东个人账户。

5、有限责任公司账户资金转给个人账户,如果该资金是股东分红款,公司没扣相关税费让收到分红款的个人自己缴纳相关税费行不?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未有“支付方式”的具体文件规定,如贵公司交易对象为自然人的,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向其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同时建议贵公司使用对公账户办理收付手续。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具体扣除凭证规定可参看以下文件规定。

对个人取得利息、股息收入,支付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义务人,但不干预买卖双方对交易税费实际承担人的相关约定。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文件依据: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从税局的答复中,我们可以提炼出两个要点:

1、公司可以向个人账户支付款项,但是需要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作为支撑;

2、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向个人账户支付的款项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公转私”并不是不能碰触的红线,只要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就没问题!

这8种情形下,公转私是合法合规的:

1、发放工资薪金

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50万元在工资发放日逐一通过银行代发到每个员工的个人卡上。且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涉税提示:

企业在发放员工工资时,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3%~45%的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利润分配

定期会将扣除费用、缴纳完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

涉税提示:

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应先按5%~35%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

3、员工差旅费报销

公司将差旅费报销款或备用金通过公户转入业务员个人账户,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涉税提示:

符合条件的“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4、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将税后利润以分红的形式打给股东个人,且已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涉税提示:

公司支付分红款时需按“股息、红利所得”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

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支付支付授课老师的讲课费用为8万元,转入老师个人卡上,这8万已经是缴纳完了劳务报酬所得个税后的报酬。

涉税提示:

企业需取得合规发票方可税前扣除,个人如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月收入15万元(季度45万元)以下可免征增值税;企业每次支付劳务报酬时,应按20%~40%的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收入-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6、向自然人采购

公司向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采购物资或租赁房屋、土地等,且取得了合规发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公户转账给销售方个人。

涉税提示:

公司需取得合规发票方可税前扣除。

7、归还个人借款

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归还个人借款,包括股东或其他自然人的借款。

涉税提示:

个人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①增值税:缴纳3%的增值税以及相关附加税费,税额需由个人(债权人)先行缴纳。

②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代扣。

如有借款利息,公司需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合规发票方可税前扣除,个人申请代开发票需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风险提示:公司长期借股东钱未还,有账外资金回流的嫌疑,一旦被稽查,会被怀疑有隐瞒收入等违法行为,建议及时清理。

8、向个人支付赔偿金

公司根据合同、协议的约定,或法院的判决书,通过公户向相关个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涉税提示:

如果是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收入,应并入销售收入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这些情况下“公转私”可以节税!

又有小伙伴说了,你说的那些方式都需要交税呀,老板说了,拿自己的钱还需要交税,太亏了!

可以节税的“公转私”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利用年终奖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筹划老板的工资、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我们可以合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对老板的工资、奖金的发放进行筹划。

【举例】

老板发放年终奖36000元,按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080元,税负仅为3%,大大低于“股息、红利所得”20%的税率。

既发放工资又发放奖金的情况下,工资和奖金该如何分配才最省税?这里为大家准备了一个表格供参考:

注①: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预计全年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各类扣除项目

需提醒注意的是,此种方法使用有限制: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自2022年1月1日起,取得的年终奖就要全部计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了,赶紧抓住政策的小尾巴。

税收优惠政策园区新办一家个人独资企业

在税收优惠政策园区新办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然后将部分业务转移至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按照核定征收纳税,核定后个税税率在0.5%--2.19%,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率5%左右,分红时零税金,直接公转私。

【举例】

假设A公司自然人股东2020年底分红,事先已成立咨询服务中心,通过给A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服务费大概在200万(含税率3%)左右。咨询服务中心交税情况如下

个税:200/1.03*10%*20%-1.05=2.83万,

增值税:200/1.03*3%=5.83万 

附加税:5.83*6%=0.35万

个人独资企业开票额200万,共计纳税9万左右。相比20%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还是十分优惠了。

、老板将个人资产销售给公司

个人将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对外出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由于二手物品的价格通常低于原值,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需要按0.5‰缴纳印花税即可,税负可以说是非常低了~

①增值税:免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②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特让所得”计缴个税:一般情况,二手车转让价格都是低于原值的,不需要缴纳个税

③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而且,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如果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可以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购买的是车辆,那么车辆发生的各种费用也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了。

需缴纳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②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于新购进的车辆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③车辆所产生的费用都可以税前:加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

【举例】

老板将个人用过的二手车卖给公司,车的原值为150万元,卖价100万元,老板和公司各缴纳印花税500元(100万元*0.5‰=500元),共计1000元,税负才1‰,这还没算公司可以抵扣的企业所得税呢。

同样的,这种方法也存在局限性:

1、公司购入的资产需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车过户了,但还是老板个人使用是不行的,不仅车辆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卖车行为的合理性也会被税务机关质疑;

2、由于老板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所以该买卖行为属于关联交易,价格一定要公允,否则同样会被税务机关稽查并补缴税款。

1. 资金账户交易有金额限制

个人户之间以及个人户与单位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属于大额交易;个人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属于可疑交易

重点监管的情况: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公户转账,超过200万;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不仅仅是监管单笔交易,为了防止拆分金额的方式规避监管,多笔累计超过起点交易金额也会受到监管。

2.大数据时代银税互动、信息共享,公转私很困难!

资金异常情况

1)很多规模比较小的企业却搞出上千万的流水;

2)资金转入转出异常,分批转入、集中转出;

3)经营范围或经营业务跟资金流向没有关联度;

4)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的给个人转账,或公户短期经常收到与业务没啥关系的个人汇款

5)频繁开销户,并在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活动;

6)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用,并且有大额资金活动。

以上异常情况,在银税互动、信息共享背景下,很容易被稽查。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账户的异常交易、“私户避税”、“现金发工资避税”,一查一个准!

  

提醒: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的优势就是核定征收,规模较小,方便快捷且灵活,但也有缺点,那就是责任无限。另外,国家目前在收紧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利用核定征收进行税收筹划前,企业要做好自查,防范风险。

来源:梅松讲税、每日会计实操、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由未来鑫财税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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