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已申报增值税后发现部分专票未勾选怎么办?

发布于 2021-10-12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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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

最近有纳税人咨询申税小微,已经申报了增值税但没有扣款,想再勾选几张发票可以吗?

答:正常情况下,当综合服务平台获取到您当期已完成申报的结果时,会将自动跳转税款所属期到下期。

举个例子:比如您现在申报的是2021年8月所属期的增值税,提交申报表后,勾选平台获取您的申报信息,自动就会跳转到2021年9月所属期了,就无法再勾选发票到2021年8月所属期了。

对于网友的这个问题,应该如何操作呢~申税小微教您一招解决:您可以先作废申报表,再回退到8月所属期去继续勾选。

第一步:

电子税务局作废纳税申报表(注意:如果已经扣款则无法作废)

第二步:

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回退所属期

   

企业符合回退税款所属期条件时,且企业需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期继续进行发票认证工作时,支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属期的功能。

      回退税款所属期具体条件如下:

1

上一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

2

平台从征管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

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只在申报期内有效。

税款所属期回退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3.首先要检查“当前税款所属期”和“回退后税款所属期”是否正确。如下图:

用户正确输入密码后,进入回退进程界面,系统会自动对申请进行校验和回退处理,如下图:

如果申请回退的企业不满足所有回退条件,系统显示回退失败,如下图:

如果申请回退的企业满足所有回退条件,可以正常回退,系统显示回退成功,如下图:

重新登录显示税款所属期已经回退到上一个月,表示回退操作已经成功。

回退成功后,你就可以再就当前所属期的数据进行勾选调整了。勾选完成后再重新统计确认,完成后再继续纳税申报即可。

【END】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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