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贵的政腐】膳房堡乡到底有多少违建?副乡长郭新宇知法犯法在铁路沿线建非法大棚被刑事拘留
发布于 2021-10-13 11:12
【珍贵的政腐】
膳房堡乡副乡长郭新宇违法乱纪导致乡党委书记华晓光受处分
【珍贵的政腐】膳房堡乡副乡长郭新宇违法乱纪被刑事拘留
【珍贵的政腐】膳房堡乡副乡长郭新宇知法犯法居然成了主管司法的领导
【珍贵的政腐】膳房堡乡到底有多少违建?
副乡长郭新宇知法犯法在铁路沿线建非法大棚被刑事拘留
以案说纪
下属连续违法,领导该不该被问责?
来源:河北日报发布时间:2016-10-13 08:19:29
【案例】
今年3月,张家口市万全区膳房堡乡干部郭新宇参与京张铁路沿线违建大棚事件并涉嫌妨害政府依法执行拆除公务被刑事拘留,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日前,经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对下属疏于教育和管理的膳房堡乡党委书记兼综治委主任华晓光,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高云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今年3月18日,郭新宇以“家中有事”为由向其主管领导高云请假,高云未追问详细情况,予以准假,却未想郭新宇的“有事”原来是前往事发地,阻挠当地政府对自家违建大棚的依法拆除工作。最终郭新宇因触犯法律被刑事拘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等情形要进行严肃问责。因此,张家口市纪委决定对乡党委书记华晓光和既是郭新宇的主管领导,又是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的高云严肃追责。
上述案例中,郭新宇先有在京张铁路沿线违建大棚,后有欺骗组织请假外出,妨害政府依法执行拆除公务,可见其违纪违法问题不是短时间内偶然发生的。但作为乡党委、乡纪委的一把手,既没有在本单位本部门内营造遵规守纪的氛围,也没有及时对本该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予以发现和制止,使郭新宇最终突破纪律底线,触犯法律。下属连续违法,领导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没有发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作用,明显失职失责,就应该被问责。(张文明 时小杰)
【珍贵的政腐】
膳房堡乡副乡长郭新宇知法犯法居然成了主管司法的领导
膳房堡乡违法乱纪的主管司法的副乡长郭新宇不适合从事李建英社区矫正工作
以下来自李建英的口述和书面材料整理:
郭新宇,万全区膳房堡乡主管司法副乡长,他本人2016年因违法乱纪涉嫌妨害政府执行拆迁公务被刑事拘留,在全国造成不良影响,在膳房堡造成严重影响,不仅如此,因为郭新宇违法乱纪,欺骗组织、欺骗党还连累了对下属疏于教育和管理的膳房堡乡党委书记兼综治委主任华晓光,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高云,二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郭新宇知法犯法,目无党纪国法,其本人本身就有案底,就是这样一个不称职的干部居然还能升为主管司法的副乡长,他本人首先应该写出检查和思想汇报,向全国人民作深刻检讨,万全县组织部应该对这样的干部严格审核,让一个知法犯法、违纪违法的人胜任司法干部,相关部门领导严重失职。
郭新宇不仅不适合做司法工作,而且更不适合做社会工作者工作,他不具备任职资格,比如需要拥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即使他有这个证书也不适合做司法工作和社会工作者工作,尤其是不适合做李建英的社区矫正工作。因为我(李建英)对他的了解:第一他根本不懂什么是社会矫正,比如《社会矫正法》是哪一年颁布实施?比如社区矫正的工作内容、个案分析,其实他本身就应该是被教育和矫正的对象才对;第二自从做李建英的社区矫正工作后,他从来没有主动和我谈谈心,了解了解我的家庭情况,了解了解我家的冤假错案,心里疏导疏导,给我讲讲法律知识,给我提供法律援助、给我讲讲如何通过正常的程序进行申诉诉求,如何不违法乱纪、如何不能连累家庭和领导、不辜负培养自己的父母和提拔自己的领导以及不能给党和党员抹黑,如何做到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第三郭新宇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他只知道让我每个月25日必须去签到,给我办手机定位卡。严重侵犯了我最起码的人权。
就是这样一个违法乱纪、知法犯法的乡干部,居然还能成为主管司法的副乡长,还从事冤假错案的李建英的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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