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硕|民法冲刺必背——民法平等原则、民法自愿原则
发布于 2021-10-13 21:32
为便利大家的学习,文都教育法硕整理了民法的必考知识点,打算之后的几期中,给大家分享民法冲刺复习必考点。希望能对大家的法硕考研有所帮助~
今天分享的是民法平等原则、民法自愿原则。
民法平等原则
关于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不论法人、自然人还是非法人组织,不论法人规模大小、经济实力雄厚与否,不论自然人的出身、身份、职业、性别、年龄、民族、种族等而不同,不论非法人组织经营什么业务,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他们相互之间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首先体现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其次,平等原则体现为所有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最后,平等原则还体现为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民法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最基本的特征,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
1、民事主体有权自愿从事民事活动。民事主体参加或不参加某一民事活动由其自己根据自身意志和利益自由决定,其他民事主体不得干预,更不能强迫其参加。
2、民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决 定参加民事活动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和需要,决定与谁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并决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以及民事活动的行为方式。
3、民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终止应由民事主体自己根据本人意志自主决定。
4、民事主体应当自觉承受相应法律后果。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最后,自愿或者意思自治不是毫无约束的绝对的自由与放任。民事主体的自愿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必须尊重其他民事主体的自主意志。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还受到民法的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原则等基本原则的约束。
民法冲刺必背,今天就先更到这里,希望能对你的法硕考研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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