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什么是'小三级'规范化建设”
发布于 2021-10-13 23:03
去年11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会基层基础,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小三级”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
把“小三级”工会打造成服务职工群众的一线工作站、区域联动的服务区、“信息港”和职工群众信赖的新型“职工之家”。
“小三级”工会
是工会组织体系架构的重要基础
是工会履行职能的重要阵地
是工会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具体要怎么建呢
《意见》也给出了
乡镇(街道)工会
省级以下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
村(社区)工会、楼宇(商圈)工会
四种类型工会的建设标准
一起来看看吧
乡镇(街道)工会建设标准
乡镇(街道)工会是县(市、区)总工会与基层工会之间的中间环节,是做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的关键一环,具有承上启下、指导基层和促进区域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作用。
乡镇(街道)工会接受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总工会领导,以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为主。
省级以下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标准
开发区(工业园区)是经济发展的活力区、职工群众的聚集区、劳资矛盾的多发区。省级以下开发区(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工会应努力建设成为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制顺畅、维权服务到位、作用发挥明显、职工群众信赖的工会组织。
园区工会接受园区党工委和县(市、区)总工会领导,以园区党工委领导为主。
村(社区)工会建设标准
村(社区)工会是乡镇(街道)工会下辖的一级工会组织,承担和履行基层工会的职责。村(社区)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工会的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要依托乡镇(街道)管理平台,依靠村(社区)网格机制,推进工会网格化建设,实现无缝隙建会全覆盖。
村(社区)工会主要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职工、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及转入村(社区)保留会籍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会员服务。
楼宇(商圈)工会建设标准
楼宇(商圈)工会是适应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带工建要求,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未建立党组织的由上级工会领导。
楼宇(商圈)工会主要为入驻商务楼宇、城市综合体、商圈市场内的小微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就业人员服务。
来源:湖南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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