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上能栽树吗?如果栽了怎么办?基本农田5不准要了解

发布于 2021-10-13 23:43

《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开始实施,在里面再一次强调了基本农田的重要性,任何人不能用任何借口占有基本农田,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改变基本农田的农业生产作用。

  《土地管理法》中早前对此就有过明确规定。从2008年第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概念后,一直在贯彻和实施。这是保护耕地的一项措施,是守住耕地红线的有力保障,这方面的重视程度是很大的。

  但是,有很多人并不明白什么是基本农田,也有很多人并不明白基本农田保护是保护什么。

  所谓基本农田,其作用只能也永久都是农业种植生产,其它的任何借口都不能改变这一用途。有些人可能会感觉到迷惑,比如有些人说农业包括很广,是个很宽泛的词,种植、养殖、渔林这些都属于农业范畴,那是不是代表着基本农田上能做这些?

  比如有人说,我基本农田上建个养殖场,还有人说我基本农田上栽上树,这些同样是属于农业啊。

  从广义上来说,以上的确都属于农业,但从狭义上来说,种植是农业第一序列,它是分着广义和狭义的,而种植是农业的重中之重,这关系到我国的粮食供给以及粮食安全,是半点也马虎不得,半点也大意不得。

 所以,基本农田保护是件非常严肃的事。

  那么,基本农田上不能办养殖场,可以栽树吗?比如说经济树木,果树什么的?我们下面会详细说这个问题,然后再说一下关于基本农田的五条红线,希望能帮到想要了解这方面的农民朋友。

  Ⅰ:基本农田上可以栽树吗?

  答案是非常明确的,不可以。

  这里的不可以包括任何树,果树也包括在内。

  这就会让不少人迷惑,别的树,像是杨树、柳树这些还可以理解,因为这些树并不能增加农业收入,可是果树为什么也不行呢?果树实实在在属于农业的一部分,而且也是为了农业创收,怎么就不可以了呢?

  其实,杨树这些也是属于农业,也是为了农业创收,但这里的农业创收和基本农田的实际作用相悖,基本农田的唯一作用我们上面已经说过了,就是农业种植生产,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粮食种植生产,它的作用就是种植粮食,是产粮的优质田地。所以,任何人不能改变基本农田的作用,说的就是任何人不能改变基本农田的种植产粮作用。

  《土地管理法》第五章耕地保护第三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也就是说,一经划定的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再占用和改变其用途。

  我们可以感受到其严肃性和重视性,涉及到基本农田时都是如此严肃和重视,个人就更不能改变其原本用途了,这些改变用途包括在基本农田上栽树,不管是别的树木还是果树,都是不允许的。

  为什么不允许?除了保护和确保粮食种植以及产出外,还有这些树会破坏农田的耕作层。推而论之,任何有可能破坏耕作层的作物都是不允许种植的。自然资源部在2019年1号文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对此有明确而翔实的规定。如果发现有基本农田栽树或者是想要栽树的农民朋友,可以去查阅相关规定

  也有人会说了,果树树根并不太深,也不大,而且果树实实在在跟农业生产挂钩,这个应该是可以的。我们上面就说过了,果树也不可以,至于原因,基本农田的作用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所以不再赘述。

  如果栽了会怎么样呢?会被责令砍掉,清理干净,并且恢复基本农田的原本作用,也就是恢复到原本能种植粮食的层面。当基本农田上栽了树后,被责令后能积极响应,这个只要清理出来就行,不会受到处罚。但是这个是弹性政策,所以还是要认真对待。

  总结的话就是,基本农田上种树是违法行为,如果是自己栽种了,那就需要及时砍掉并且恢复基本农田原状。

  Ⅱ:基本农田五不准要了解

  我们上面说了只是基本农田上的栽树,其实,基本农田保护是全方位的,我们在这里说五条和农户切实相关的,全部都列在《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里,这五条分别是:禁止占有基本农田建房、取土等等、禁止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和养鱼、禁止搁置和荒芜基本农田、禁止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项目、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化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

  我们分别来说一下具体的规定。

  首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保护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取土、挖矿、建坟等等有可能占用或者破坏耕作层的活动。

  比如有人说我家里人口多,不够住,正好我家农田挨着村子边,我在上面建房子居住吧,这样是不允许的,建了也是违建,会被拆除的。诸如建坟取土同样不允许,甚至是堆放固体杂物也不行,它的作用就是种植粮食。

  同样是在这一条中,着重说明了,禁止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这个我们要说明一下,在普通耕地上是可以种植果树的,但如果是别的树木,则需要在上应的林地上。挖塘养鱼也是同样,需要提前申请,请当地有关部门认定是不是划定的基本农田,如果是的话,这个是不会批的。

  不管是种普通树还是果树,又或者是挖塘,这些都会改变和破坏耕作层,这是不允许的。

  然后就是禁止搁置和荒芜基本农田,第十八条中规定,这个禁止是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比如说个人承包地是基本农田划定区,但自己去了城里生活,而且嫌来回跑着种地麻烦,于是就让它荒芜了,这是不允许的。正确的做法可以在同村之内进行合法流转,自己无法种植,可以流转给同村别的种植户。

  但是,这些种植户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也不能随意改变基本农田的用途,比如说种树、建厂、办养殖场,这些同样也都是不允许的。如果是自己荒芜基本农田两年以上,则自动被村集体收回承包权,也就是被回收了,自己没有这片地的承包经营权了。

  如果被流转方随意改变了基本农田的作用,比如说建了个厂子,或者是养殖场什么的,那么会限期拆除上面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在限期内恢复基本农田的原本用途。

  还有就是禁止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项目,在第四条中规定,地方上应该确保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不会减少,必要的时候要采取措施保护基本农田的保持量。换句话说,它是只能多不能少的。有人说我实现退耕还林,这些是要看具体到什么地块的,如果是在基本农田上,这样是行不通的。最后就是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造绿色通道,以及城市绿化隔离带的建设,都是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的,如果占用的,会被责令恢复原状。

  我们说了基本农田五不准,其实并不止这五条,全部内容还有不少,这是方方面面的。但我们是从农户本身为出发点来说的,所以只总结出这么五点跟农户种植有关的。其它的诸如监督管理、检测评价这些,都需要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所以我们没有深入说。

  总结的话,就是基本农田是受保护的,它的基本作用不能改变,如果是被改变了,限期内需要恢复,基本农田不能占用或改作它用。

  Ⅲ:有人可能觉得自己村里根本没有基本农田,这是不可能的。每个地方,每个村都有基本农田,只不过有些村里并没有立基本农田的牌子,没有立这个牌子不代表没有。我们也可以自行去看,凡是我们村里的大块地,大方地,那些都是基本农田划定区,在那些田地上,种树和改作它用都是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