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申请宅基地有什么条件?需要走哪些流程?

发布于 2021-10-14 07:31

在农村,如果要建房,需要先申请宅基地才能进行,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那么,农户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需要走哪些流程?

一、农户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二、农户申请宅基地需要走哪些流程?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来源:热点室

宗旨:“安居”是“乐业”之本。“挪穷窝”“拔穷根”,开对方子、找准路子。针对一些地区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的居住和生产条件,辅以指导,帮助贫困人口真正摆脱贫困,在致富奔小康的路上同人民一起奔跑。

图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