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保新政策,4月1日起实施
发布于 2021-10-17 21:02
据善世获悉,2021年4月1日起,单位从业的超龄劳动者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8类特定人员在广州市可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01
新政策惠及人群范围
据善世获悉,根据《办法》,在单位从业的8类特定人员可按规定纳入我市工伤保险参保对象范围。具体如下:
(一)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1.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
3.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
4.单位见习人员;
5.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
(二)村(社区)两委人员
6.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以及有关工作人员;
(三)新业态从业人员
7.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从业人员;
(四)志愿者
8.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从事特定公益活动(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的志愿者。
02
特定人员参保主体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从业单位、村(社区)两委,以及依法组建志愿者服务组织的相关部门等。
1.从业单位。包括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2.村(社区)两委,或其所在镇(街道)相关机构。
3.依法组建志愿服务组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
03
参保原则及模式
据善世获悉,按照属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上述特定人员由所在从业单位(组织)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说明的是,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属于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范围。
工伤保险作为社保的五险之一,一般而言,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都是怎么缴纳社保的呢?据善世了解到,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以灵活就业形式自行缴费,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具体做法是到户口所在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个人身份参加社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当地社保局指定的银行以个人储蓄卡的方式进行缴费,一般会说明扣款时间,按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进行缴纳相关费用,各地方缴费基数和比例会有差异,以咨询当地社保局为准。如果是外地户口,这种方法就行不通了。
2、找正规社保代理机构代缴,这种方法可以让您和在职人员一样,保证“五险一金”的缴纳。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是由社保代理机构代缴,但是所有的钱都必须要自己承担,此外还要向代理机构缴纳一部分的服务费。
04
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从业单位和村(社区)两委的工伤保险缴费按照其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规定执行。
从业人员和村(社区)两委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与300%范围之内,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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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人员工伤保险关系生效时间
据善世获悉,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从业人员和村(社区)两委人员,其工伤保险关系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次日起生效;未按规定缴费的期间工伤保险关系暂不生效,自实际缴费次日起生效;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不实行补申报、补缴费或者退费。
新政策试行期为2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将从其规定。
06
工伤保险是一种怎样的保险,工伤保险有什么好处?
据善世获悉,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中包含两种情况:第一,发生工伤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第二,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社会统筹,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保险范围内的意外伤害、职业病等风险,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据善世获悉,工伤保险对劳动者有以下好处:
1、工伤保险保障了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工伤康复的权利,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安排。
2、工伤保险保障了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工伤康复的权利,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
3、工伤保险给予了工伤职工以及工亡职工遗属较为优厚的补偿,是对劳动者所作社会贡献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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