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发布于 2021-10-17 22:37
一、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制度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前14天内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集聚区域,避免接触有可疑症状者;考前14天起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做好相应记录,如体温异常或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就医并报告。
二、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打印的“云南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信息。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显示来自国内有高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并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打印的“云南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信息。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打印的“云南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信息。
三、做好赴考防疫工作
考试当天,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遵守考点防疫要求。
1、配合考点疫情防控检查。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或符合隔离及核酸检测要求,并经现场测量且体温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2、配合考点防疫隔离安排。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用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防疫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3、遵守考点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六、防疫实行属地管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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