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雅问答丨人防车库可以转让吗?

发布于 2021-10-18 08:24

【咨询简要】张某因停车需要,向某开发商购买人防车位一个。后张某与开发商就该车位签订使用权转让让协议。约定开发商将该车位转让给张某使用。后因该车位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张某无法获得产权,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开发商欺诈,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律师评析】张某在购买车位时应当知晓法律法规中关于地下车库(人防工程)所有权不得转让的规定。开发商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专门对此作出提示及表述,并不构成刻意隐瞒和欺诈。

法律并未禁止人防工程使用权的转让。人防工程平时由使用权人管理使用,战时人防工程的使用权人有义务确保人防工程用于人民防空的需要。故开发商的行为并未违反法律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五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建设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君雅律所简介

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专注于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精品化、品牌化法律服务的高端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聚焦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社会民生福祉,不断推动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所内多名律师常年担任滕州市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知名企业法律顾问,以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业界口碑。 

汇聚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全所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管理人员等30余人,平均年龄33岁,是一支朝气蓬勃、充满活力、极富工作激情和发展潜力的团队。 

秉持“客户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坚持以“成就客户,提升自己”为追求目标,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焦点,以客户满意为目标,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精细、更具价值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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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中的君雅律师事务所将秉承“诚信、专业、敬业、高效”的执业理念,奋力打造“君雅律师”金字招牌,让法治之光照耀古滕大地!

END

编辑:姜凯文                                                       

审核:赵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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