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书应该道歉吗?新媒体危机法律公关不是小事一件!
发布于 2021-10-18 08:34
有人认为平台确实应当承担起监督审查的责任,不能让“照骗”横行
有人认为“照骗”都是用户自己发出来的,与平台没有无关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即时性、广泛性的媒体传播使得传统的危机公关已难以应付,很多新媒体或从业者在复杂异常的营商环境中,既要面对上游广告主,又要面对覆盖面极广的消费者,往往无从下手。
近年来,很多企业、艺人或主播在处理危机时所采取的方式和发布的“公告”不仅无法消除不良影响,反而加剧了事件的发酵,以至于整个企业商誉或个人形象受损。
因此,小红书的此次“道歉”,对于企业本身而言,不仅是应当而且是必须的。
仅就法律层面来看就有很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首先,网络与现实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两个实体,而是相互间密切联系的。用户在浏览小红书的相关信息后,根据该发布内容的指示,前往相应的地点进行消费或从事其他活动,这本身就存在着因果关系。若平台未尽到相应的提醒或合理审查,一旦发生了相应的侵权事件,平台同样无法完全回避其责任。
其次,小红书的社区公约仅具有对内的性质,而不具备相应的处罚权利,只能视为是提醒或规劝的作用。而一旦平台中出现大量广告推荐、打卡探店带货等推广行为,而其背后也确实有相应的广告主为其进行付费。此时,平台如果不能对相应的情况及时的甄别并要求其改正,就很难与之后广告行为产生的风险进行隔离。
并且,无论是从企业的社会责任,还是企业的商誉和社会舆论带来的风评,平台都应当时刻注意各类危机事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而不能等到事情不断发酵以至于最终影响到企业的核心业务。
企业的危机法律公关要怎样进行呢?
必备的风险控制与“极端天气”预警
绝大多数企业对风险控制的管理意识仍停留在审审合同、对对数字、安抚情绪的层面,而在新媒体时代,无论是初创公司或是已经有相当规模的企业,都需要尽快适应,因曝光率不断提高而带来的风险增长。
在此之前很多知名企业,虽然都在面对危机舆情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部分企业因为反应迅速,采取措施得当,最大程度的修复了企业形象与商誉。但这些都还停留在事后的补救措施阶段。建立起相应的预警机制和事前研判的标准对于一些头部企业就非常有效。
“小红书”作为一个依靠内容输出和用户互动的新媒体平台,图片、视频是其平台存在的基础,而此次“小红书”在因“照骗”一事正在发酵尚未动摇其“立身之本”时便采取行动,并及时拿出自己在很早之前便设定的《小红书社区公约》,既表达了自己对于此类过度“照骗”的反对态度,也表明自己作为一家平台本身早已在此之前设立了相应的规则,从而在根本上分割自己与用户不当行为之间的关系。并且,再一次通过“道歉”的形式,定位自己的平台是“普通人帮助普通人”的社区,而非是被资本裹挟的广告或流量的聚集地。
因此,一家企业希望在互联网时代有效的应对企业危机,除了保有原有的风险控制机制外,还应当设置相应的“极端天气”预警机制。
重视法律思维在新媒体公关时代的作用
例如,某餐饮头部企业,在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绝不能仅针对个案进行处理和赔偿。而要注意到,此次食品安全问题会随之带来相应的法律风险,这就需要企业在问题出现之时就尽快掌握此次事件会带来那些法律问题,需要尽快在哪些方面进行改良纠错,以避免问题问题再次发生。
重视企业应急管理机制的建设
多数企业的危机处理失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企业应急管理机制尚未建立或者过于流于形式以至于无法操作。
很多偶发的危机事件中,企业本身有很多的机会和很好的措施去化解和处理相应的问题,避免因为信息不畅和行动迟缓带来的负面效应扩大,甚至是被竞争对手借机发挥。
因此,在事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至少是能够及时介入并开展工作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还要通过设立相应的应急标准。这就需要配合法律实践和所属行业情况通过积极排查,全面评估从而建立起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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