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热点解读第22期——LPR改革再进一步

发布于 2021-10-18 09:42

央行5月29日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0)》,宣布完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以来,新发放贷款中运用LPR的占比已达到九成,但金融机构全面运用LPR定价还面临一些困难。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最新一次报价,1年期LPR由4.31%降至3.85%,累计降幅46个基点;改革后新增的5年期以上LPR品种,由初次报价的4.85%降至4.65%,累计下降20个基点。

一、LPR报价机制

银行给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需要有个参照利率,在以前这个“锚”是人行制定的基准利率,LPR改革最核心的就是将这个“锚”换成“麻辣粉”(中期借贷便利利率)。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MLF))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LPR由各报价行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于当日9时30分公布,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目前18家报价银行如下: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银行、台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渣打银行(中国)、花旗银行(中国)、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囊括了全国性大型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民营银行等。LPR市场化程度较高,能够充分反映信贷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使用LPR进行贷款定价可以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利率,提高市场利率向信贷利率的传导效率。

二、LPR改革背景

1.宏观货币政策背景

我国央行之前的货币政策调控模型主要是数量型,就是中央银行通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等数量型工具,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进而影响全社会的货币供应量(M2),最终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M2的可测性、可控性和相关性都在下降,数量型工具面临着诸多的不足。
为了解决数量型调控的弊端,央行需要从数量型调控模式为主向价格型调控模式为主转变。在价格型调控模型下,中央银行通过政策利率等价格型工具,影响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进而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最终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
实际上,早在2013年,人民银行就推出了LPR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并期望在贷款市场领域运用这一新的定价基准,但由于缺少明确的报价形成指引和参考标杆,在经过初期的小幅波动后,原LPR报价最终与贷款基准利率锚定,成为了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影子利率”。针对旧LPR的种种弊端,2019年8月人民银行对LPR进行了全面改革:
一、报价形成方式更加贴近市场,明确了参考标杆。人民银行将原“贷款基础报价利率”更名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打破了LPR与管制利率的锚定关系,明确要求采用政策利率MLF作为定价标杆。
二、增设期限档次,完善收益率曲线。新增5年期以上LPR利率品种,为中长期贷款和住房贷款运用LPR提供定价参考,有利于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的利率在方向上保持一致。
三、扩大报价行范围,提升LPR代表性。新增城商行、农商行、外资银行和民营互联网银行四个类别共8家报价行加入报价行范围,中小银行的特质性因素在新LPR机制下被充分考量。

四、降低报价频率,熨平市场波动。新LPR报价频率从“日”改为“月”,有效缓解了报价频繁调整带来的摩擦成本。

 

2.企业融资背景

我国存在着利率双轨制,分别是“围绕着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制定的银行存贷利率”和“由市场决定的货币市场利率”。在这种制度下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国企和大型企业信用较好,可以去银行那按照第一种方式借钱,利率在5%左右;而没有资源的民营和中小型企业银行只能按照市场利率去借钱,这个利率一般在10%左右甚至更高。

企业融资成本高长期困扰实体经济发展,企业支付较高的融资成本对其利润产生了显著的挤出效应,抑制了企业的发展。因此,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尽快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显得尤为迫切。必须通过LPR形成机制改革,发挥LPR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推动贷款实际利率下行。

三、LPR机制改革原理

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分阶段的,市场成熟度不同,政策的传导效率和与之匹配的政策工具调节存在差异。在金融市场成熟高的国家,政策传导效率普遍强,中央银行在利率政策可预见程度高的情况下,选择短期利率(如隔夜利率)作为操作目标,如美联储。实际上,美、日等国家上个世纪也曾经历过LPR,但随着市场效率的提高,LPR逐渐从他们国家淡出。当金融市场不完美时,短期利率向中长期利率传导就会受到阻碍,此时应选择中长期利率作为操作目标。

我国存在“存贷款基准利率-存贷款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存贷款利率”的双轨道,存贷款基准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并存。

一个理想的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渠道是:央行的货币利率货币市场利率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企业融资成本实体经济。

当前这条利率传导渠道存在但传导效率较低,主要原因是我国还存在另外一条传导渠道,即中央银行直接通过贷款基准利率影响贷款利率,“利率两轨”的存在影响了货币政策有效传导。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是稳妥推进“两轨合并”,存贷款基准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并轨,理顺资金价格决定机制。但是当前存款基准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并轨的条件并不成熟,目前的重点是推动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贷款利率单边并轨只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一步,没有存款利率与市场利率并轨,就没有真正的利率市场化。

四、LPR改革对商业银行的挑战

我国商业银行利润来源单一,主要来自于存贷息差,而LPR形成机制改革,短期内使银行利差收窄,对其利润造成一定的冲击。一方面,随着利率市场化、货币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的持续推进,LPR将成为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主要参照基准利率。另一方面,央行官员表示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压舱石”,动用需考虑多方面因素,短期内下降可能性较低。即使未来存款利率走低,但商业银行为主动吸收资金,以及来自余额宝、各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以及同业之间的竞争等,也导致真实负债成本难以下降。
从中长期看,利率风险在利率市场化下,将会加剧,或者变得更加复杂。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无非只有三种,第一种是浮动资产规模大于浮动负债规模,即存在正利率敏感性缺口;第二种是浮动资产规模等于浮动负债规模,即零缺口,在零缺口情形下,商业银行银行对利率风险处于免疫状态;第三种是浮动资产规模小于浮动负债规模,即存在负利率敏感性缺口。

绝大多数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是第一种或第三种情形,随着LPR波动的不断提升,利率敏感性缺口将不断变动,进而影响银行净利息收入。商业银行需要主动及时地进行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或者运用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对现有资产负债头寸进行套期保值,以规避利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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