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规 ||北京13类人员享受医保免缴

发布于 2021-10-18 16:07

北京市医保免缴人员范围

1、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2、低收入救助人员
3、特困供养人员
4、低收入农户
5、残疾人员
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7、福利机构孤弃儿童
8、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9、见义勇为人员
10、优抚对象 
11、特困供养人员 
12、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13、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

免缴人员的参保经办流程

针对本市免缴人员,北京市医保局建立认定参保“联网通办”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将原来的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人员(以下简称“免缴人员”)身份认定、办理参保、制发社保卡三个流程“三合一”。

1、完善免缴人员参保信息采集 
免缴人员仅需在身份认定申请登记时,填报个人参保状态和有无其他医疗保障等信息,之后由免缴人员主管部门认定其身份并办理参保手续。
2、优化经办流程 
市级免缴人员主管部门与市医保部门通过数据交互方式共享信息,精准比对,由医保经办部门为身份认定成功且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免缴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并将信息发至人社部门制发社保卡。
3、为参保人办实事 
按通过业务经办延伸到乡镇(街道、地区),免缴人员仅需跑一次腿甚至通过网上申报便可办理。身份认定、医保参保登记到制发社保卡,全流程联网通办。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免缴人员何时能享受医保待遇?

认定即享待遇。对新认定身份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医保新参保人员,在身份认定当月即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及住院待遇,不再设置等待期。

职工医保减员的免缴人员
是否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职工医保减员的免缴人员确实不再参加其他医疗保障的将自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库,实现个人医保待遇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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