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附H5)

发布于 2021-01-31 13:17

市民朋友们: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值此辞旧迎新之际,祝愿全体市民新春快乐,万事如意。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是中国春节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却潜藏着许多鲜为人知的危害:

❶ 烟花爆竹中因为含有大量的硫磺、硝酸钾,还有木炭,这些成分在大量燃烧过程中,会释放出PM2.5颗粒物,以及一些有害的气体,包括我们说的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这些气体通常上都是具有一定的刺激性、以及一些氧化性,会进入我们的呼吸系统,对我们的肺部,对我们的肺泡产生影响,导致呼吸疾病,尤其对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来说,危害更是严重。

❷ 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及颗粒烟尘,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致使多地PM2.5瞬间“爆表”。

❸ 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后的纸屑和残渣到处飘散,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而且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

❹ 烟花爆竹从出产、贮存到运输所伴随的各种资源的消耗是十分惊人的。生产500个鞭炮所需的纸,相当于砍伐了一棵3米高的树,而爆竹燃放后的纸屑是不可再利用的!

❺ 燃放过程中可能会炸伤手、眼等暴露部位,同时,燃放产生的噪声会使人的听觉感受性降低,听力下降,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还易引发火灾,造成不必要的生命财产损失。

在过去的几年中,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最严重的期间,基本上都是一个污染天。比如2015年,初一这一天是一个重度污染,2016年也是重度,2017年是一个严重污染,2018年是一个中度污染,2019年是一个重度污染,2020年是这几年里面程度最重的一天,也是一个严重污染。这个日均AQI达到了一个500。

AQI指的是空气质量指数,其数值越大表明空气污染状况越严重,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就越大。就以2020年春节为例,燃放烟花爆竹导致了空气污染,其中可吸入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都达到了“爆表”的状态, 再加上冬季静稳、无风的气象条件,污染物堆积在城市上空难以扩散,导致我市的空气质量迅速恶化。

2020年6月24日,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祭祀用品的决定》,从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就表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是一纸禁令,已经进入到实际的查处阶段。(决定实施后,我市公安部门先后开出两张针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罚单,链接:

《来真的!罚单已开出——再说一遍,我市主城区内禁做这件事!》

目前,我市处于文明城市创建整改提升的关键时期,低碳、绿色的生态环境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为了共同营造一个绿色、平安的节日氛围,我们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大气污染防治任重道远,需要每一位市民朋友的支持和配合。元旦、春节期间,从我做起,不再燃放烟花爆竹,不堆燃旺火,选择低碳环保的庆祝方式,共享美丽蓝天,共同度过一个绿色、文明的平安年!

包头市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

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您可以这样举报

市公安局对违反《决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违反《决定》点放“孔明灯”的,依照《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拒不服从管理,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110举报。

市民如发现有在公园、广场、城市道路及其两侧焚烧祭祀用品,毁损树木、草坪的,破坏环境或者妨碍公共安全行为的,可拨打民政部门举报电话:5618625、5618626。

目前,在禁放区域内,市和有关旗县区应急管理(安监)部门已全面停止受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业务;经营企业的许可证仍在有效期的,有效期届满将不予换发新证。对于违反《决定》,在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据《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如市民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50。

趣味链接:《关于烟花爆竹,这些冷知识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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