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

发布于 2022-05-18 18:00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主和雇员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包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对于缴纳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困难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规定可以缓缴。

一、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范围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缓缴。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实施期限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份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份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参考文献:黄德荣《精准缴纳税费(第2)》,中国铁道出版有限公司2022年5月出版,2022年5月第1次印刷。京东、当当、天猫及各大网店均有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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