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防范经济犯罪 有效治理洗钱犯罪
发布于 2022-05-19 08:30
打击防范经济犯罪
有效治理洗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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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洗钱的常见渠道
01、现金走私
02、将大额现金分散存入银行
03、向现金流量高的行业投资
04、购置流动性较强的商品
05、匿名存款或购买不记名有价金融证券
06、制造显失公平的进出口贸易
07、注册皮包公司,虚拟贸易
08、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收入
09、实施复杂的金融交易
10、在离岸金融中心设立匿名账户
11、利用银行保密法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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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防范洗钱风险
01、选择可靠安全的金融机构
02、主动配合反洗钱义务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03、做好个人账户分类管理
04、严禁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
05、合理选择交易方式,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将被报告
06、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07、增强风险意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08、谨防“首付贷”等购房融资被用于洗钱
09、远离非法买卖外汇活动
10、远离“套路贷”理性消费借贷
11、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三、发现洗钱活动,通过如下途径举报
01、向公安机关举报
02、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地分支机构反洗钱部门举报
03、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010-88092000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信箱
收件单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电子信箱:fiurepot@pbc.gov.cn
举报网址:www.camlm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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