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防范经济犯罪 有效治理洗钱犯罪

发布于 2022-05-19 08:30

打击防范经济犯罪 

有效治理洗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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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洗钱的常见渠道

01、现金走私

02、将大额现金分散存入银行

03、向现金流量高的行业投资

04、购置流动性较强的商品

05、匿名存款或购买不记名有价金融证券

06、制造显失公平的进出口贸易

07、注册皮包公司,虚拟贸易

08、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收入

09、实施复杂的金融交易

10、在离岸金融中心设立匿名账户

11、利用银行保密法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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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防范洗钱风险

01、选择可靠安全的金融机构

02、主动配合反洗钱义务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03、做好个人账户分类管理

04、严禁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

05、合理选择交易方式,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将被报告

06、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07、增强风险意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08、谨防“首付贷”等购房融资被用于洗钱

09、远离非法买卖外汇活动

10、远离“套路贷”理性消费借贷

11、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三、发现洗钱活动,通过如下途径举报

01、向公安机关举报

02、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地分支机构反洗钱部门举报

03、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010-88092000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信箱

收件单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电子信箱:fiurepot@pbc.gov.cn

举报网址:www.camlm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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