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利润虚高、税负重,如何利用区域性政策降低纳税成本?

发布于 2022-05-19 22:44

近些年,随着我国工业和城市的快速推进,现代建筑业也随之繁荣发展起来。

其中,建筑行业涉及范围较广,主要有基础建设、房屋建筑、园林绿化、装饰、装潢等业务细分;包含的企业数量诸多,所需要的人员工种、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种类繁杂。

通常情况下,一项较大的工程项目,资金投入相当大、周期长、工程款支付进度慢等因素,导致多数的企业负债率一般较高。



除此之外,建筑行业看似市场需求量大、利润可观;但在实际业务活动过程中,也不得不面临如下一些税负痛点:

1、综合税种多,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红个税、印花税等。

2、税率基数高,建筑行业中的业务体量一般较大,那么涉及到的增值税(6%、9%、13%)、企业所得税(25%)、分红个税(20%)等税负都较高。

3、无票支出情况较多、成本缺口大,如项目居间、公关关系、机械设备租赁、运输搬运和人工劳务等费用,一般钱花了、没有票。

4、建材贸易企业增值税税负压力大,通常开具给甲方的增值税票都是13%的足额销项,而与上游合作时,为了低价拿货,是没有足额进项的、或者需要自身承担税务成本。



那么,建筑行业利润虚高、税负重,如何利用区域性政策合理、合规降低纳税成本呢?

在国内的部分地方区域,为了吸纳更多企业入驻,特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企业也能够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效果。



税收园区的核定征收政策

对于建筑企业无票支出较多、利润虚高,导致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高的情况;如果在园区布局一家或者多家小规模的个独、个体,可以享受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综合税率在0.6%-1.2%左右。

(可以异地办公,开票品目基本不限,税后利润可以直接提到投资人私卡自由支配。)

税收园区的奖励扶持政策

如果主体公司缺增值税进项导致税负重的情况,可以入驻园区享受地方留存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双重奖励扶持政策。

(无需改变原有主体公司的经营模式,纳税在园区,地方留存增值税50%、留存企业所得税40%,根据实际纳税额奖励40%-80%的扶持。)

综上,建筑行业利润虚高、税负重,在利用区域性政策合理、合规降低纳税成本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切记确保业务真实、三流一致(即合同、资金、发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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