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模板|海南人力资源法律
发布于 2022-06-04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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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甲方)和员工(乙方)双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模板: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不论何种原因)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乙方单独从事或与他人合伙从事与甲方相同、类似或有竞争性的业务;
2.乙方在与甲方相同、类似或有竞争性业务的第三方任职(包含兼职)、提供咨询、与之合作或成为股东;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接受与甲方相同、类似或有竞争性业务的第三方提供的培训、资助、财务或其他利益。
第二条 竞业限制期间,乙方应当每月1日前,以亲自送达、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书面证明,包括在职证明(含乙方自营或任职的第三方名称及职位等信息)、劳动合同(或类似的合同)或乙方社保缴纳记录等甲方认可的书面资料。如乙方没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应向甲方提供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书面承诺。如乙方未按照上述约定提供书面证明或书面承诺,或经甲方证实乙方提供的书面证明或书面承诺不属实的,视为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服务的第三方告知乙方在本合同下所承担的所有义务。
第四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月向甲方提供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书面证明或书面承诺后,经甲方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竞业限制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依法应当缴纳税金的,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或间接的、有形和/或无形的、财产和/或非财产的损失)超过人民币贰拾万元的,乙方应就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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