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样利用小规模1%增值税政策对所得税进行筹划?
发布于 2021-09-02 14:36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按照1%征收政策是2020年13号发文,目前一直延长到2021年12月31号。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大大的减少了税负压力,对于缺少成本票,所得税压力大的有限公司来说这个政策同样可以合理利用,减少所得税上的压力。
高利润的有限公司,往往税负大头是在所得税上面,利润太高成本低,可能几个人就可以做几百万的业务,成本却是几个人的工资,造成公司账目利润虚高,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增大。
造成公司所得税大原因主要有两个:
1、公司对外承接业务,利润高成本少
例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接一个小区的项目设计,获利400多万,主要成本是设计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上400万都是利润,按照25%缴纳所得税,就是100万,后面公转私还需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就是(400-100)*20%=60万,400万的利润就需要缴纳160万的税金出去,最后到手的实际利润少。
这种情况有限公司就可以利用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由3%减按照1%征收的政策,公司可以在一些有核定征收的地方税收园区内,成立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当地的核定征收,对业务进行分流,分包服务业务,达到减少综合税负的作用。
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以开票额为利润,按照服务行业利润率10%核定后,再按照5%-35%五级累进制计算的,税率在0.5%-2.19%,一家服务类型的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综合税率在3.25%以内,可以直接以利润分配的形式转入法人私人账户,不需要缴纳分红税以及年底汇算清缴。
建筑有限公司在税收园区内成立一家设计服务中心类型的个人独资企业,用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这400多万的设计业务,或者是用有限公司承接后再分包给设计服务中心,进行核定纳税,需要缴纳的税金是: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元)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1*10%*30%-4.05=7.83(万元)
附加税:3.96*6%=0.24(万元)
税金合计:3.96+7.83+0.24=12.03(万元)
12万远远小于160万,大大的减少有限公司的综合税负,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为1%,跟原来相比少了2个点的税金,所以这个时间段来进行税务上的筹划是比较划算的。
2、公司和个人发生业务,个人没办法给公司提供成本票
有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也会有和个人做业务的情况,例如还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设计,外聘了一个专家来提供设计方案的服务,给专家100万的酬劳。
专家属于个人,没有能力给公司开具票据,没有成本票进来,又是真实业务,若是公司给专家预扣预缴,预扣率太高,专家到手的钱严重缩水,肯定不太愿意,若是公司不代扣代缴,税务检查发现个人所得申报表没有代扣这笔业务,那么就要罚公司的款。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这种情况同样也是公司日常经营中的税负痛点,这种情况公司就可以和个人商议,让个人通过委托代征的模式,到有政策支持的税务大厅进行委托代征。
这种模式是让个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认定个人为一个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成立公司企业,按照经营所得税进行纳税,就不是按照劳务报酬了,直接核定个税为0.5%,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就可以按照1.56%的综合税率代征普票出来,公司拿到票后也可以直接入账做成本,不需要汇算清缴。
100万的酬劳,专家通过委托代征的模式,缴纳1.56万的税金后,就可以转入个人的私人账户,税务大厅加盖公章票据,网上可以检验核查,一票一完税,方便快捷低税率的解决个人的个税问题,还有合作公司的成本票据问题,同样在小规模1%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加持下,比正常情况少缴纳2个点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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