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拟建议保留、撤销、注销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公示
发布于 2021-09-02 20:58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黔南州司法局对全州1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相关县(市)严格按照标准及复核要求逐一实地检查,报送了建议保留、撤销、注销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州司法局进行了梳理汇总,会同州民政局经过认真的审查、审核,拟对以下“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提出保留、撤销、注销建议。
一、建议保留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
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1.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王司镇新坪村(现为都匀市匀东镇新坪村),于2005年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2.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驾欧乡绿林村,(现为荔波县小七孔镇绿林村),于2009年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绿林村在校大学生、高中生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
3.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好花红镇好花红村,于2015年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好花红美丽乡村一角
4.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瑶山瑶族乡拉片村(现与荔波县瑶山瑶族乡菇类村合并为瑶山村),于2015年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
5.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马场坪街道办事处黄丝村,于2018年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6.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昌明镇文江村,于2018年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昌明镇文江村
7.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涟江街道排楼村,于2018年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
8.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普安镇高硐村,于2021年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高硐村跳月广场
9.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者密镇平河村,于2021年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10.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镇江口坝社区,于2021年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建议撤销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1.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三都镇金田村,(现为惠水县好花红镇金田村),于2007年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经核查,前村两委有违法违纪行为。
现将拟建议保留、撤销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1日—9月7日。如有异议,请与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
黔南州司法局
2021年9月1日
(联系人:韦丹琳,联系电话:82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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