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文模拟测评发现问题3366条 9月中旬或迎来国家首次测评

发布于 2021-09-03 07:01

□记者 王春霞

9月2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推进会在市会议中心南二楼中心会议室举行。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张恒昌在会上通报了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对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实地测评的结果。
7月20日至31日,我市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对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实地测评,这次测评共涉及42类测评项目、904个点位,入户调查750户。
据悉,今年的文明城市(含在届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测评工作将从9月中旬开始,分9月中旬和10月中旬两个批次进行,最迟10月底前完成测评工作。

| 总体成绩及各区得分情况

我市实地测评总得分为88.54分,其中实地考察得分56.73分(按4/6加权),原始得分为85.09分;问卷调查得分为31.81分(按2/6加权),原始得分为95.43分。

各区实地测评综合得分

湛河区88.86  

新华区86.47 

 卫东区85.85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85.11

  高新区84.04 

 石龙区75.38


从分值上可以看出,我们的创建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湛河区、新华区、卫东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四区得分在平均得分以上,但没有一区超过90分,说明创建水平普遍不高;石龙区工作差距较大,如若不下功夫提升,将影响全市的成绩。

| 市直责任单位综合得分情况

按照点位归属的责任单位,共有23个市直单位(企业、院校)参与排名(其中市场监管局因市场改造而除外)。

得分超过90分的单位共5个

市金融工作局95.89   

市邮政公司  94.73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92.71  

团市委 90.83

市卫健委90.03

得分不满85分的单位共9个

市公安局84.06

市交通运输局83.78

市城管局83.49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83.14

市住建局  82.12

河南城建学院82.07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82.00

平顶山学院78.43

平顶山技师学院77.14



根据得分情况分析,承担创建重要任务的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得分普遍不高,说明我们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各大专院校除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外,得分普遍较低,尽管有暑期放假的因素影响,但重视不够,各院校普遍存在投入不足、效果不好等问题。

| 模拟测评发现问题3366条

此次模拟测评共发现问题3366条。从反映的问题看,多年来影响我市形象、制约创建水平、人民群众意见最大的顽瘴痼疾并未根除,见怪不怪、放任自流现象在有些部门仍然存在。

公共秩序(1025条)

多集中在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秩序,出店经营、游商流贩难禁,小区电线乱扯、楼道乱堆杂物,养宠不文明、遛狗不牵绳等

基础设施(844条)

多集中在路面、路沿破损,垃圾桶设置不合理,存在标示不清、破损、脏污现象,无障碍设施缺失,消防设施残损,公厕管理标准低等

宣传展示(410条

主要集中在营业厅缺少行业规范,小区缺少市民公约及15分钟生活圈示意图,公共场所缺少卫生制度宣传栏,建筑围栏宣传内容不全、字体破损等

环境卫生(534条)

多集中在背街小巷、小区院内卫生差,垃圾堆积、散落,小广告多见、难以清除等

活动阵地(243条)

主要是中小学校家委会建设不完善,没有挂牌、未展示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各点位的志愿服务站点管理不到位,没有展示志愿服务站点管理制度,没有佩戴标识的志愿者;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活动室未挂牌或挂牌不规范,未在活动场所展示相应的管理制度等

其他(310条)

包括禁烟标示不全,出租车拼车、不打表,电动车不上牌等



| 第一年迎检即将到来

今年是2021-2023年创建周期的第一年,第一年的成绩对于三年总成绩影响巨大,第一年的成绩会成为一个城市的印象分。因此,做好第一年的迎检工作至关重要。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由于汛情和疫情的影响,中央文明办对今年的文明城市测评时间表进行了调整。最新消息是,今年的文明城市(含在届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测评工作将从9月中旬开始,分9月中旬和10月中旬两个批次进行,最迟10月底前完成测评工作,时间紧迫。
此外,今年与往年相比,最大的变化是从省文明办组织、省国调队实施,转变为中央文明办组织、国家调查总队实施。各级各部门要以更扎实的工作、更科学的方法做好迎检工作。



平顶山微报
平顶山市开展集中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专项行动 制作:陈晓琳

市民举报盗水行为

最高可奖励1万元

□记者 傅纪元

市城管局9月2日发布信息,为进一步规范供用水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稳定用水,该局发出通告,决定从本月起,在市区公共供水区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专项行动,提供线索者将获重奖。
通告明确,以下6种行为属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未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采取接管等手段取水的;非火警、消防及演习动用公共消火栓或者防险装置取水的;利用用水分类价差转供水的;擅自拆除、迁移水表或开启、伪造注册水表铅封取水的;破坏或采取技术手段使注册水表停滞、失灵、逆行,使水表少计量或不计量取水的;采用其他方法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
对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者,市城管局将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社会公众对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将认真调查处理并严格保密,对举报属实者给予相应奖励。提供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供水企业按照500元至2000元/起的标准给予奖励;举报供水企业员工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提供便利,经查证属实的,供水企业按照10000元/起的标准给予奖励。举报电话:2830000、4978166。举报邮箱:jianchadadui81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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