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潞城镇【招聘环境维护岗(社区公共设施维护员)】

发布于 2021-09-04 07:43

通州区潞城镇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环卫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益性就业组织的社会性功能,更好地推进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北京市通州区环境维护岗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现在全镇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环境维护岗(社区公共设施维护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内容

招聘岗位:环境维护岗(社区公共设施维护员)
招聘人数:14人
工作地点:潞城镇镇域内
工作时间:每日工作八小时

二、招聘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潞城镇。

2、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①女40-48周岁,男50-58周岁;
②残疾人员(身体条件能够满足岗位要求);
③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④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体检合格(自费体检)。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身体情况良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6、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岗位职责

1、环境卫生维护:

(1)对村、居的分类设施设备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保洁养护等管理工作,对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卫生进行清扫,擦拭休闲座椅、宣传栏等公共服务设施;
(2)绿地、树挂清理,雨水篦子清掏,小广告、遗撒垃圾清理,堆物堆料和环境脏乱点清理;
(3)对市、区检查通报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4)配合乡镇季节性、突发性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如:除四害、树木打药、防汛等;
(5)完成乡镇部署的其他临时性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2、开展宣传引导:

(1)在日常工作中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和正确投放率;
(2)配合居委会(物业)、村委会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包括入户宣传,倡导居民爱护环境、实施垃圾分类等文明行为;
(3)配合居委会(物业)、村委会开展环境维护、垃圾分类相关的志愿服务等;
(4)配合居委会(物业)、村委会开展环境维护类的各项奖励兑换及疑问解答咨询活动等。

3、日常巡检反馈:

(1)每天巡视检查村、居保洁及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并将相关问题积极汇报给责任人。
(2)做好垃圾分类信息收集工作,详细记录、统计、上报村庄垃圾分类相关信息和数据,如垃圾收运时间、每日各类垃圾产生量等;
(3)及时发现并随手解决村庄存在的卫生脏乱问题,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如废旧家俱、装修垃圾、分类设施破损等,及时向村委会反映。

4、提高工作能力:

(1)积极参与岗位培训,熟练掌握岗位知识及技术;
(2)按时上岗、履职尽责,执行管理单位规章制定,落实工作要求;
(3)注意作业中安全隐患防控,规范作业,不违规操作。

四、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按照不低于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核定。
2、“五险一金”: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缴费标准缴纳。
3、防暑降温费:按北京市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从劳动合同年度内的6月至8月共计发放3个月(按在岗月数核定)。
4、劳动保护费:每人每月60元(适时调整),用于工作期间支付安置人员安全防护所发生的费用。
5、独生子女费:按北京市规定标准发放。按月发放独生子女费,其子女年满18周岁后的次月,不再享受独生子女费。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人员请到村委会社保协管员处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9月8日。
咨询电话:仝鑫1891178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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