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深圳市光明区领导反映,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发动所有班级为教师节购买礼品。
网友附上截图显示,“初二年级公中资料订购”微信群中,有头衔为“2班家委会长”群成员发言催促:尊敬的各班家委您们好!大家辛苦了,离12点结束只有一个多小时时间了,请6班和8班尽快处理。
经调查,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发动所有班级为教师购买礼品属实,为家委会自主行为,学校教师均未参与。
学校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初二年级家委会沟通,感谢家长们对老师们的敬意和关爱,同时教育局明确要求学校教师不能接受家长的各种礼品,已通知学校要求家委会将集资退还家长。
好老师不必送,坏老师不值得送!
很多家长明面上借教师节送礼,其实心里是存有一些小心思的。希望通过送礼,让老师对自家孩子重点关照。
其实,每年教师节,教育部门都会三令五申强化师德,严禁收礼。很多学校都会以倡议书、通知等形式要求家长不送礼。
宣传得多了,作为教师,心里蛮不是个滋味的,弄得好像老师们在这个节日大肆敛财似的。
事实上,老师都是有职业道德底线的。不会因为你送或不送礼,就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当然如果真的遇到有老师索要礼物,或者因不送礼或送的不如意,就各种刁难孩子。这样的老师,就更不值得送礼,而且要坚决抵制。
总之一句话:好老师不必送,坏老师不值得送!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4年8月教育部发出通知,重申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等文件。通知要求,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看望慰问教师,重点走访慰问农村一线教师、特岗教师、离退休老教师、贫困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等。同时,加强师德建设,学习《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政策文件,提高教师人格修养和学术魅力,做人人敬仰爱戴的学问之师、品行之师。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对违规违纪的及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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