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发票的规则与原理之4/10:虚开要受罚

发布于 2021-09-06 06:54

虚开将直接导致犯罪,很多人不以为然。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如果进行虚开,其后果是没收违法所得和严重的罚款,如果金额过大,也会构成犯罪。

其他发票的虚开,在定义上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是一样的,就是“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开票者、收票者、中间人都可以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虚开金额1万以下行政责任,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万5万-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刑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7年有期徒刑。

一般的虚开包括:没有实际业务,但却开了发票;AB之间的业务,发票却开给了C;购买A商品的业务,发票开的却是B商品;1万元业务,发票金额却不是1万元。
有企业咨询,公司发提成时,允许员工拿加油发票来报销冲账,这样可以不扣或少扣个人所得税。这张加油发票算不算虚开发票?
虚开只针对开发票的行为,不针对报销行为。这张发票是员工或别人加油时,加油站开具的发票,这张发票本身是有真实业务的,所以不算虚开的发票。
这一行为是虚列费用的行为,即虚列了“油费开支”,同时隐瞒了个税应税收入属于偷税,但不算虚开。
本书累计创作三年,纯手工码字40万字,涵盖了我咨询生涯中260家企业真实案例,我以文字方式分享给会计家人们。稽查应对是一个非常小众的专业,市面上是没有现成的书进行总结的,很多人想学也没有渠道,而且这类书籍和文章发表会收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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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简介

   房老师,专注财税20年,注册会计师,法务会计师,“税务规则思维”创始人,前央企财务总监,多家企业顾问。

   长期从事投融资业务咨询,与税务稽查应对;

   多家财税机构签约讲师,善于从规则与原理角度,用实际案例通俗易懂讲解税法;

   长期与律师合作,处理涉税争议案件,结合理论与实践,解决税企争议,危机公关等问题。

       联系方式:1352661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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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老师讲财税
“税务规则思维”创始人,多家企业顾问,实战经验丰富,长期从事投融资咨询与税务稽查应对工作;全国机构签约讲师,从税务规则与税收原理角度讲解纳税筹划与稽查应对;为数百家企业提供涉税安全方案设计,被誉为“理论与实战完美结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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