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发票的规则与原理之4/10:虚开要受罚
发布于 2021-09-06 06:54
其他发票的虚开,在定义上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是一样的,就是“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开票者、收票者、中间人都可以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虚开金额1万以下行政责任,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万5万-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刑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7年有期徒刑。
博主简介:
房老师,专注财税20年,注册会计师,法务会计师,“税务规则思维”创始人,前央企财务总监,多家企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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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老师讲财税
“税务规则思维”创始人,多家企业顾问,实战经验丰富,长期从事投融资咨询与税务稽查应对工作;全国机构签约讲师,从税务规则与税收原理角度讲解纳税筹划与稽查应对;为数百家企业提供涉税安全方案设计,被誉为“理论与实战完美结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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