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于 2021-09-07 23:09

决定任命

余文权、林湫、龚志阳

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9月7日,南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建阳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坚,副主任符水俊、翁明亮、潘剑才、何光松、潘敏芳、杨新强,秘书长黄洪章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朝阳、市法院代院长陈茂和,市监委、市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何光松主持。


会议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市长袁超洪的提请,经审议和表决,决定免去罗恩平朱仁秀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余文权林湫龚志阳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根据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陈茂和的提请,经审议和表决,免去林东波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肖坚盛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的任免事项。

罗志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9月7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罗恩平朱仁秀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余文权林湫龚志阳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1年9月7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昌华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徐宏涛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1年9月7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碧瑜的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9月7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林东波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肖坚盛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叶仲铭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谢争春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徐忠电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唐自强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1年9月7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颖李培昌饶云海的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闽北日报(蒋雪娇)、南平人大


编辑:郭婷婷
责编:张旭东

编审:卢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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