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于 2021-09-07 23:09
决定任命
余文权、林湫、龚志阳
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9月7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罗恩平、朱仁秀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余文权、林湫、龚志阳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1年9月7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昌华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徐宏涛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1年9月7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碧瑜的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9月7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林东波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肖坚盛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叶仲铭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谢争春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徐忠电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唐自强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1年9月7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颖、李培昌、饶云海的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闽北日报(蒋雪娇)、南平人大
编审:卢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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