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牡丹江燃气收费标准调整!
发布于 2021-09-08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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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燃气收费标准《黑龙江省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价格〔2018〕15号)及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的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全省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 价格由3.31元/立方米下调为2.9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降低0.36元。调价后,牡丹江居民生活用气将继续实行阶梯价格:1、年用气360立方米内(含360立方米)执行第一档气价,
气价为2.95元/立方米;2、年用气量超出360立方米且在540立方米内(含540立方米)执行第二档气价,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即3.54元/立方米;3、年用气量超出540立方米后执行第三档气价,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5倍,即4.43元/立方米;4、低保家庭年用气120立方米内(含120立方米),将执行1.64元/立方米的优惠用气政策。2014年8月15日,牡丹江市开启天然气置换工程,到2017年4月16日,牡丹江主城区116万人正式告别煤气“做饭难”问题,进入天然气 时代。本次天然气降价惠及昆明主城区百万用户,居民实实在在享受到用气优惠。按每户月均用气量30立方米测算,每户居民每年可节约用气成本约130元。
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生活用气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在本次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中,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针对低保户用气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即每户每年用气在120立方米以内(含120立方米)的用气量,由现行的2元/立方米调整为1.64元/立方米,超出部分执行正常价格标准。从2月1日起调价第一档气价昆明市居民生活用气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本数)的由现行的3.31元/立方米调整为2.9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降价0.36元。第二档气价 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540立方米(含本数)的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即由现行的3.97元/立方米调整为3.54元/立方米,每立方米降价0.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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