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冶市“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正式启动

发布于 2021-09-08 13:56




2021年大冶市

“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正式启动





2021年,大冶市将围绕“工业强市”行动计划、优势产业创新发展、校企联合技术攻关、民生事业提档升级等重点任务,坚持“政治引领、爱岗敬业,政府搭台、社会参与,政策激励、人才成长”,通过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选树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25名,培育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25个。


一、“五大子计划”



(一)“科技创新支持计划”。以推进十大创新项目建设和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三年扫零”工程为契机,依托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大力开展自主创新、科研攻关、技术改造、产品升级等,选树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5名,培育优秀科技创新团队5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技能传承支持计划”。以“工匠”为主体,以传承技能技艺、培养青年传人、挖掘青铜历史、传播铜都文化为重点,开展岗位比武、技能竞赛、艺术创作、文化展演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创新设计理念、优化制作流程、提高产品品质,选树优秀技能传承团队带头人5名,培育优秀技能传承团队5个。(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文旅局)


(三)“名师带教支持计划”。以“名师”为主体,以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效率为重点,开展新老结对、教学示范、教研交流、研学探讨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名师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选树优秀教学教研团队带头人5名,培育优秀教学教研团队5个。(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名医带徒支持计划”。以“名医”为主体,以传承中西医药学术思想、临床诊疗经验和医疗技术专长为重点,开展临床示范教学、疑难病例研讨、多学科会诊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年轻医师的临床经验,拓宽临床医生诊疗思路,提升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水平,选树优秀临床医疗团队带头人5名,培育优秀临床医疗团队5个。(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五)“自主创业支持计划”。以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为主体,以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与开发和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推广与培育为重点,开展就业辅导、创业指导、企业孵化、项目推广、成果转化等活动,选树优秀自主创业团队带头人5名,培育优秀自主创业团队5个。(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二、组织实施



(一)单位申报。各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大冶市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条件》(附件1),确定1-2个优秀人才团队,填写《大冶市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报送,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相关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团队成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职业技能)证书等基本信息资料复印件;

2、近五年团队开展科技创新、交流研讨、人才培训等实践活动的图片,并配文字说明;

3、近五年团队取得的相关专利、成果、奖项、荣誉等证明材料;

4、未来三年团队建设发展计划。


(二)部门推荐。相关责任单位对各用人单位申报的人才团队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推荐上报,并填写《大冶市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推荐汇总表》,同时,在征求纪检、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具审核推荐情况报告,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至市委人才办审核备案。


(三)联合初审。由市委人才办联合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初审,综合分析人才团队所取得的发明专利、科研成果、荣誉奖项、培养实践、主要成效等情况,初步拟定40个左右优秀候选团队名单,其中每类人才团队不超过10个。


(四)团队展示。由各责任单位组织优秀候选团队进行集中展示,邀请同行业、同领域的专家人才参与观摩,并根据优秀候选团队基本组成、业务实绩、项目成效等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测评,同时,将测评结果作为优秀团队评选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五)组织考察。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深入候选团队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人才团队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考察意见。


(六)集中评审。市委人才办组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评审会,结合团队展示和组织考察情况,综合考虑作用发挥、人才培育、工作实绩等因素,经分析研判后提出25个拟列入大冶市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的人才团队及带头人名单,并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七)公示命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正式命名,并兑现相关政策。


(八)宣传推广。由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深入挖掘、宣传报道优秀人才团队及团队带头人的创新创业事迹和“工匠”精神,积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社会氛围。


三、政策支持



(一)经费资助。对入选“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的团队,将给予每个团队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资助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科技攻关、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创新实践等。资助经费不得用于与团队建设无关的开支,对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全部或部分收回资助经费,5年内不得申报我市各类人才项目。


(二)服务保障。对入选“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的团队,将纳入市级优秀人才团队进行跟踪管理,同时,将优秀团队带头人纳入市级人才库,并在人才健康体检、走访慰问、学习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 委人才办:明  敏  15827474130

市 人 社 局:吴   奇  18171645980

市 科 技 局:徐   康  15271880465

市 总 工 会:尹世淼  19971215100

市 文 旅 局:曹   婷  15072065568

市 教 育 局:刘柏青  18064199118

市 卫 健 局:柯志敏  15897777528

附件:1、《大冶市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条件》

大冶市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

申报条件


01

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团队带头人应是我市重点产业从事科研、生产一线的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近三年来带领团队在科研攻关、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02

技能传承团队申报条件:

团队带头人应是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一线岗位操作或服务的全职人员,曾获得“大冶工匠”“东楚工匠”“荆楚工匠”等荣誉称号,或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和丰富的实操经验,近三年来带领团队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和技能传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03

教学教研团队申报条件:

团队带头人应是我市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线的全职教师,曾获得大冶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名师”等荣誉称号,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近三年来带领团队在重点教学课题基础研究、教学教法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04

临床医疗团队申报条件:

团队带头人应是我市各类卫生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一线的全职医生,曾获得大冶市级及以上“优秀医务工作者”“名医”等荣誉称号,或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医疗经验,近三年来带领团队在重点临床专科建设、临床医疗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05

自主创业团队申报条件:

团队带头人应是在我市注册成立不满5年的小微企业或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且单独占股超过30%以上,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近三年来所创办企业或经济组织运营情况良好,在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具备较强的潜在市场竞争力。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编辑:叶侃
审核:叶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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