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落户政策有调整!权威解读来了

发布于 2021-09-13 00:26


9月12日,武汉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该项落户政策调整进行了重点解读。
引进企业员工落户有哪些条件?

引进企业员工落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我市区级以上政府研究同意引进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且企业注册资本和纳税在本市落地;
2、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申请人在汉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有哪些条件?

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35周岁;

2、申请人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缴纳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在新城区(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开发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备注:依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6]33号)和《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通知》(武公规[2017]1号),我市适用户口迁移政策的范围,中心城区包括江岸区、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的所辖区域;新城区包括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除外)、黄陂区、新洲区的所辖区域;开发区包括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除外)的所辖区域。
随迁落户条件有什么调整?

调整了夫妻、子女随迁落户条件:

夫妻、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将“在武汉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条件调整为“在武汉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中心城区夫妻随迁的申办户口条件,由“夫妻登记结婚满5年调整为“夫妻登记结婚满1年
市内户口迁移有什么调整?

调整了新城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条件:

将“新城区户籍人员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需要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创业满1年(含灵活就业人员)

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条件不变。
积分入户政策有什么调整?

对积分入户政策有两个方面的调整:

一方面增加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纳年限、持有效居住证年限等基础指标分值,进一步彰显存量优先原则。

另一方面探索积分入户常态化申办机制,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常态受理,申请人达到规定积分值即可办理落户
如何推进这次政策调整落到实处?

全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市政府印发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落实本市在校大学生落户“随时办”、积分入户“常态受理”,最大限度“减程序、减时限、减材料”,完善“窗口一次办、网上全程办、按需预约办”等措施,提高落户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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