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积极落实“双减”政策有序推进“营改非”工作

发布于 2021-09-14 08:08

金华市民政局紧紧围绕上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这一要求,科学部署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工作。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积极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营改非”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

明确任务目标

市民政局积极组织县(市、区)民政部门学习《意见》精神,深刻领会中央要求,深刻把握《意见》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深刻理解民政部门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负担工作中承担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督促检查,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严格审查标准

依法登记管理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意见》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推进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对全市现已登记100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采取行政执法和信用信息管理等处理措施。8月以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全市引导合并和注销名存实亡、内部混乱的校外培训机构48家。


三是倡导柔性服务

平稳有序推进

市民政局联合教育等部门研究制定了“营改非”专项工作方案,拟定了《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登记条件及材料,强调了非营利法人属性。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立中多次赴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审批窗口指导,要求窗口人员在“营改非”过程中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在坚持依法依规的基础上提供人性化服务,确保2021年底前高质量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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