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60周岁的老人“高龄补贴”标准上涨
发布于 2021-09-15 07:33
按照国际规定,老年人指的是65周岁以上的人,而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条规定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60周岁 , 即凡年满6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属于老年人。对于老年人,国家是有补贴的,那么,2020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象是谁?补贴标准是多少?
1、山东省2020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象和标准
2018年11月13日,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鲁民〔2018〕99号),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通知可知,山东省2020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象和标准为
补贴对象: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
补贴标准:对60-79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补助; 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评定标准)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增发补贴部分不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享受,可择高领取其一。
2、甘肃省2020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象和标准
2016年,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补充制度的通知》,本通知自2017年元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根据通知可知,甘肃省2020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象和标准为:
补贴对象:(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特困人员(以下简称“特困人员”)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2)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3)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4)卫生计生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5)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补贴范围,将有特殊贡献但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作为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有条件的市(州)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符合补贴条件但已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补贴,不重复享受。此项补贴不计入低收入家庭收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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