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南康区检察院获评江西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

发布于 2021-09-20 19:23

近日,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公布江西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名单(第三批),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名列其中

  



近年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绿色发展工作理念,实施“1276”工作思路,围绕一个目标,依托两个抓手,实施七大工程,开展六大行动,着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个目标:打造绿色节能模范机关

南康区检察院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特别是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院党组决策部署,列入党组议事日程,着力打造绿色节能模范机关。为此,该院成立了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院办公室牵头的部门配合协调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要求,并将各部门节能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两个抓手:标准化、信息化

南康区检察院坚持标准化、信息化两大抓手,推进绿色节能模范机关创建。

1

 标准化:



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节水管理制度、车辆管理等制度,充分运用上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云平台,进行节能工作信息报送、节能目标考核、能耗统计、能耗定额管理、能耗审核、能耗监测、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统计、志愿者管理等。

    
    
    
2

信息化:




建立智慧康检云和水电能耗监测等平台,发挥标准化在公共机构节能监测、节能审核、定额管理、目标引导等方面的作用,与信息化在高度集成、全域管理、科学预测、智能决策方面的作用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公共机构的节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七大工程”:推进绿色节能模范机关创建深入实施

节能降耗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硬性任务。南康区检察院公共机构能耗水耗占比虽然不大,但单位数值不低。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南康区检察院深入实施公共机构节能“七大工程”,大力度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建设。

1

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对不涉密的废纸以及电子产品等进行回收,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2

     

节电节水工程。在全院开展节电节水教育,实施水电等每日巡查制度,对浪费水电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并将相关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3

     

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助推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和办公用品循环综合利用。

4

       

能源计量统计完备工程。每年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统计工作专项抽查。

5

     

能效提升工程。积极推广高效节能产品,持续推进空调、电梯、照明等系统(设备)的能效提升改造工程。

6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部门创建工程。结合申报省级、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部门创建工程,对创建工作好的部门进行表彰。    

7

     

能效“领跑者”创建工程。以申报省级节水“领跑者”创建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建立能效基准、能耗标杆,形成推动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

“六大绿色行动”:推动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率先做好节能工作,有利于发挥导向和示范作用,推动形成全民参与节能减排、助力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近年来,南康区检察院还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六大绿色行动”,推进节能机关建设。


01
绿色办公行动。

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抓手,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优化办公家具、设备等配置,盘活资产存量,减少资产闲置浪费。

02
绿色出行行动。

大力倡导“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在单位建设充电桩2个。

03
绿色食堂行动。

开展党政机关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推进公共机构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实施节能环保餐饮设施设备改造,与餐厨废弃物回收公司签订协议,确保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及时处理。

04
绿色信息行动。

建立完善康检智慧云、检察工作网等平台,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按绿色数据中心相关标准建设和改造,基本实现无纸化、现代化等办公。

05
绿色文化行动。

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志愿者等系列活动,年均参与人次达200余人次;举办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并在南康区检察院“两微一端一抖”发布。

06
绿色建筑行动。

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实施节能、环境整治等综合改造项目5个,开展供暖、空调、配电、照明和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项目13个。

往期精彩回顾

尊敬的父老乡亲:

当您接到省民调中心0791-12340、0791-86312345等测评电话时,请您耐心接听,期待您用普通话作出“满意”的评价!如您对南康检察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拨打0797-6612000,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