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发布于 2021-09-22 07:25

根据工作需要,省医疗保障局拟于近日为直属单位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现结合工作实际,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2名。其中,医保审核核算职位6名、财务会计职位2名、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职位4名。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全省市(地)、县(市)及以下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省直机关所属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文化素养。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五)具有2年及以上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人力资源保障、财政等相关工作经历。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八)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需符合遴选职位要求。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2021年8月31日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详见《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九)下列情形人员不能参加遴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8点30分—9月30日17点30分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

网址:http://www.ljxfw.gov.cn。

省医疗保障局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报名者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完善。2021年10月8日8点30分—10月9日17点30分,考生在龙江先锋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应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考生需在考前仔细阅读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需本人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2)同意报考证明和相关资历条件的说明材料(说明历年考核等次和报考人员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情况,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省机构编制网络平台人员信息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

(6)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7)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人选。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在龙江先锋网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考察与体检。

同一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名额差额1名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考察。所在单位同意后,由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派出考察组,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专业素养,重点考察人岗相适、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人岗匹配度不高、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差的不予录用。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将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次递补。

2.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考生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遴选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试用。

1.公示。省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在龙江先锋网公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实行3个月试用期。

(五)办理调转手续。

工作期间,应服从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六、咨询与监督

由省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8830081。

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政策咨询电话:0451-88830072。

1.2021年省医疗保障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x;

2.关于同意××同志报考和工作经历的证明.docx;

3.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docx。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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