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包管理系列制度解读①——工程分包管理
发布于 2021-09-22 23:13
分包队伍作为企业施工生产的重要力量,事关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自2019年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分包队伍建设,把分包队伍管理提升作为重点环节,出台了一系列分包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分包各项管理,明晰分包管理职责,实现了公司与分包方的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推进公司的科学发展。
今天我们对《工程分包管理规定》进行解读。
#Q1 什么是分包商?
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指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以下称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分包商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以下称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Q2 分包管理分为哪几项内容?
分包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分包策划、资质审核、分包选录(包括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合同管理、履约过程管理、结算管理、分包商考核评价等。
#Q3 分包商从进场到结束的流程是怎样的?
(1)项目中标后,由项目部参与编制项目分包策划、工程分包总计划并上报审核,分包商应优先从一航局《合格分包商名录》选用,对名录外的分包商由项目部考察并上报公司审批;
(2)分包策划审批通过后,由项目部组织分包工程的选录工作;
(3)分包商选录完成后,由项目部上报对应分包工程分包详细计划。
(4)分包计划审批通过后,由项目部编制分包合同,报审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原则上未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商不得进场施工。
(5)分包进场后,由项目部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重点对进度、质量、安全、设备、物资、结算、人员履约、档案等方面。
(6)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进行月度考核,公司负责组织对分包商进行年度评价。公司依据考评结果对分包商最终定级及黑名单的评定工作,每年年初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将年度考评结果向局推荐。
#Q4 分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分包合同推行“大队伍、小合同”模式。
(2)分包选录完成后,项目部形成合同谈判小组,与分包商达成共识,上报分包计划并草拟分包合同。
(3)分包计划审批通过后,项目部应将内部会签过的分包合同电子版上传浪潮进行评审,项目部及时跟踪审批进度并适时催办。
(4)所有分包工程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当事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公司名义分包合同邮寄公司法律部盖章,局名义的分包合同邮寄至局采购中心申请盖局章,盖章后交工程管理部存档。
(5)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部组织合同交底;分包商履约完成须签订退场协议;合同变更及分包商清退需报公司审批,清退需签订退场协议。
#Q5 分包商分是如何考核评价的?
(1)分包商分为AA级、A级、B级、C级、D级,通过新增入网、优晋劣汰及黑名单制度等动态调整等级。
(2)分包商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从工程质量、进度评价、安全管理、综合能力、合同履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月度考核评价由基层单位开展,填报月度考评表。
季度考核评价由分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季度考核对所抽查项目分包商的年度考核结果有等级调整权及否决权。
年度考核由基层单位及分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完成,其考评分值占比分别为60%和40%。
各考核责任部门于每年年初按照各业务系统范围内制定的考核标准对分包商进行评价,公司每年年初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将年度考评结果向局推荐。
(3)分包商考核采用百分制
AA级评定规则:一个评价期内仅参与一个项目施工任务,连续2个评价期被评为A级的;参与多个项目施工任务,在一个或以上评价期连续评定结果有4个及以上A级,且全部项目评定等级均为A级的。
A级及以上分包商实行总量控制,AA级分包商数量控制在年度参与评定分包商总数的10%以内,A级分包商数量控制在年度参与评定分包商总数的30%以内。
同一分包商同期参评多个项目,考核结果取平均分。
公司依据考评结果对分包商最终定级及黑名单的评定工作。
#Q6 分包考核结果有何用途?
被评为AA级别分包商的单位,公司将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状,并在招标过程、工程款支付、工程清欠账款、企业相关培训与文化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分包商连续2个考核年度的低于60分的,2个年度不得进入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
分包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3年内不得进入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
分包商被纳入黑名单的,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分包商名录除名,永不录用。
#Q7 分包管理有哪些禁止条款?
(1)确定分包商须通过集体决策,任何个人不得指定分包商。公司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姻亲关系)不得在公司范围内分包工程。一经发现,一律以违纪予以处分,分包商予以清退;
(2)未经招投标准入程序和公司审批,严禁擅自进行工程分包;
(3)严禁将本应招投标的分包工程肢解后以议价、竞争性谈判及询比价等方式选录;
(4)严禁分包商对所承揽的项目进行违法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所有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其纳入“分包商黑名单”;
(5)严禁选用列入局及公司黑名单的分包商;
(6)严禁项目部以包代管行为,且项目部严禁为分包商提供各类担保。
来 源丨中交一航局西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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