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血压的健康管理

发布于 2021-09-23 08:57

当前,估计我国高血压患病人数已达2.7亿。包括脑卒中、冠心病、心力衰竭、肾脏疾病在内的高血压严重并发症致残和致死率高,已成为我国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然而,高血压可防可控。因此,预防和控制高血压,是遏制我国心脑血管疾病流行的核心策略。

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服务内容:

 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为其免费测量一次血压。

 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居民在除去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素后预约其复查,非同日3次测量血压值均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建议转诊到有条件的上级医院确诊并取得治疗方案,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对可疑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及时转诊。

 常规每3个月随访1次,血压未达标者,应2周内再次随访,仍未达标建议转诊治疗。转诊后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随访时应询问上次随访至今是否有新诊断的合并症。每次随访均应查体(测量血压、心率等,超重或肥胖者应监测体重及腰围),生活方式评估及建议,了解服药依从性及不良反应情况,必要时调整治疗。

 所有患者每年应进行1次年度评估,每年至少测量1次体重和腰围。建议每年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

转诊 

 需转诊人群主要包括起病急、症状重、怀疑继发性高血压,以及多种药物无法控制的难治性高血压患者。妊娠和哺乳期女性高血压患者不建议基层就诊。转诊后2周内基层医务人员应主动随访,了解患者在上级医院的诊断结果或治疗效果,达标者恢复常规随访,预约下次随访时间;如未能达标,仍建议在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初诊转诊  

 血压显著升高≥180/110mmHg,经短期处理仍法控制;怀疑新出现心、脑、肾并发症或其他严重临床情况;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发病年龄<30岁;伴蛋白尿或血尿;非利尿剂引起的低血钾;阵发性血压升高,伴头痛、心慌、多汗;双上肢收缩压差异>20mmHg;因诊断需要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

随访转诊 

至少三种降压药物足量使用,血压仍未达标;血压明显波动并难以控制;怀疑与降压药物相关且难以处理的不良反应;随访过程中严重临床疾病或心、脑、肾损害而难以处理。

测量血压注意:

   1、首测量双上臂血压,以后通常测量读数较高的一侧。若双侧测量值差异超过20mmHg,转诊除外继发性高血压。
    2、诊断高血压需非同日3次测量,要求每次重复测量血压3次,每次间隔1-2分钟,取后2次收缩压较低的测量结果录。
    3、随访管理测量血压,如果血压≥140/90mmHg,应间隔1-2分钟重复测量第2次,取收缩压较低的结果录。

诊疗关键点:

1、 血压测量“三要点”:安静放松、位置规范、读数精准。

2、 诊断要点:诊室血压为主,140/90mmHg为界,非同日3次超标确诊。

3、 健康生活方式“六部曲”:限盐减重多运动,戒烟限酒心态平。

4、 治疗“三原则”:达标、平稳、综合管理。

5、 基层高血压转诊四类人群:起病急、症状重、疑继发、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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