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科技人员、科技中介福音,千万级奖励科技成果转化

发布于 2021-09-24 01:27

导读:

根据广州市科技局发布的《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决定对2016年的政策进行大的修订,文件涉及五个方面31条内容,详细的对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提出支持政策,对于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科技中介给予扶持奖励。

这几年类似允许科技人员创业、扶持科技中介的政策一直都有风声,像广州市这样的奖补力度却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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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1、先让单位转变思路,奖励积极参与的单位:支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市财政经费给予每家不超过 200 万元支持。
2、鼓励科技人员创业: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在履行岗位职 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通过离岗创业、在岗创业或者到企业及乡村生产经营主体兼职等方式,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合法报酬。
二、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1、单位与个人的利益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的 70%, 或者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出资比例 70%以上可以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取得的净收入视同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单位可留存自主使用。
2、得奖的项目来广州产业化奖励:财政经费可以择优给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团队(企业)奖励200万元,给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团队(企业)奖励50万元,全市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1、奖励科技中介: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加强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建设,奖励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建设,每家补助经费5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给予50 万元奖补。
2、支持孵化器:市财政经费给予每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
3、加强科技中介和从业人员管理:鼓励建立技术转移服务联盟,制定技术经纪人行业规则,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技术经纪机构和技术经纪人建立良好的信誉。
四、打造市场化要素的技术转移区域高地
五、营造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生态环境
1、奖励风投:加大力度引导社会资本 “投早”“投小”,对符合条件的子基金,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最高可按子基金规模的 50%予以配资。
2、实行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奖补制度,按照每亿元认定登记成交额奖励 0.5 万元的比例,对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点给予奖补。
3、奖励首台套,对属于国家、省、市目录内的产品,分别按照不高于单台(套)销售价格的 50%、50%、30%给予补助,最高1000万。
4、对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或按项目总股本的30%给予直接股权投资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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