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第三版)疑问解答之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发布于 2021-09-25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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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服务规范》问答

常春  北京大学医学部社会医学与健康教育系教授


1.服务对象中“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哪些人?


答:常住人口指实际常住某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包括:

(1)户籍在本辖区,平时也居住在本辖区;不包括:户籍在本辖区,但离开本地半年以上。

(2)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居住半年及以上。

对于健康教育服务,很多服务内容并不涉及到需要确定服务对象是否为户籍居民,是否为在本地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非户籍居民。所有人均可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阅健康教育材料、观看健康教育影像材料,听讲座、参加义诊咨询等。

2.什么是健康素养?


答:健康素养(Health Literacy)指的是人们获得、处理、理解基本健康信息与服务,从而做出有益于健康的决策的能力。已有研究表明,健康素养低的人,自我报告健康状况差、患者血压、血糖控制不好,采纳健康行为差,医疗费高。我国自2008年开展全民健康素养监测,2015年中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10.25%,《“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2030年要提升至30%。

3.在哪里可以找到《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


答:《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查阅,网址为:http://www.nhfpc.gov.cn/xcs/s3581/201601/e02729e6565a47fea0487a212612705b.shtml。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仍保留66条核心信息,但目前尚未编写出版“释义”、“读本”。可以参考2008年发布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的“释义”和“读本”。更新的部分,需要自行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网站查询。

4.与2011年版相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中,关于健康教育的重点人群中删除了“农民工”,是“农民工”无需列入重点人群吗?


答:随着我国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形成“农民工”群体。《《规范》)中提出的重点人群删除“农民工”,主要是考虑该群体正在越来越多地融入到流入地,成为“新市民”。此外,重点人群主要是突出了有特殊健康需求的群体,农民工的健康需求与一般人群无异,无需将其特殊列出。

5.关于健康教育印刷材料的种类核定?


答:《规范》中要求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健康教育印刷材料,主要考虑材料种类应该尽可能涵盖当地主要健康问题,健康教育材料的内容要和当地健康问题相吻合。

基本原则是:如果一套健康教育折页、招贴画(海报)、系列读本,涉及不同的健康问题方面,可以算作不同的种类。如一套折页中涉及不同健康问题,如一个是高血压防控,一个是糖尿病防控,一个是指导戒烟,另一个指导运动,应该算四种。但是,如果一套折页/招贴画,一个是高血压的危害,一个是血压测量,另一个是高血压用药,应该算一种。

此外,不同类型的印刷材料需要区别对待:

小册子:一种小册子、或者一种读本可能涉及多个健康问题,但是只能算一种材料。

健康教育处方/传单:可能包含多种健康问题的健康处方、传单,应该按照一种材料计算。

6.如何计算工作指标中印刷材料的发放数量?


答: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每一个健康教育活动都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发放的健康教育材料。在计算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数量时,应按照发放途径分类计数,然后累计总数。

(1)机构内取阅数量:指的是放置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材料,被患者、患者家属取走阅读的数量,可以根据材料补充记录,计算取阅数量。

(2)入户发放数量:指的是基层医务人员入户指导及通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发放的材料数量。

(3)活动使用数量:指的是开展健康咨询或义诊时,带出去发放的数量。可以通过携带数量减去活动结束时的剩余数量得到。

7.如何计算健康教育影像资料的种类?


8.工作指标中影像材料播放次数和时间如何计算?


答:(1)播放次数:按照每周计,即每周播放几次,一天内持续开机播放或者上下午分别开机播放,均按照一次计算。

(2)播放时间:按照每日计,即每天累计播放多少分钟,可以是持续开机播放多少分钟,也可以是几次开机播放分钟之和。

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宣传栏是否也可以算做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


答:《规范》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宣传栏的作用是让更多的目标人群有机会获得健康信息。为此,不可以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下属的站(村卫生室)的宣传栏,算做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宣传栏。

10.如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两个宣传栏同期更换,算更换1次,还是更换2次?



1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举办的健康讲座是否也可以计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健康讲座次数?


答:不可以。《规范》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每月组织1次健康讲座,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每2个月组织1次健康讲座。本着哪家机构组织,计入哪家机构的原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组织的讲座,但讲座在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计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讲座次数;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组织健康讲座,邀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医生担任师资,计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组织的讲座次数。

12.如何记录参加健康教育讲座人次数?


答:首先记录每次参加讲座的人数,最终计算全年参加讲座的累积人次数。比如,有一名社区居民参加过当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的12次讲座中的6次,在最终的统计中,计6人次。

13.个体化健康教育指标是什么?咨询活动中,很多居民不愿意透露个人信息;医生填表也较麻烦,工作怎么体现与考核?


答:个体化健康教育的目的是推动健康教育工作。门诊、随访通过信息化系统,增加一个模块,将个体化健康教育导入进去,就可解决这个问题。

义诊中个性化健康教育并没要求有姓名,但可作为个体化指导受益者的简单记录。

个性化健康教育没有列入统计正是因为有难度问题。目前的设想是,在未来的处方设计中,能有健康教育内容的选项,在最大限度减轻医生负担的同时,能产生统计个体化健康教育的工作指标。

14.谁应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教育规范技术指导?


答:《规范》在“服务要求”中明确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因此,当地健康教育中心、健康教育所(科)应该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在我国,各省地级市,相当部分县都有健康教育所(科、股),有的是独立机构,有的设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少数没有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地方,健康教育职能由当地疾控中心相关科室或者县卫生计生委、县爱卫办等执行。均有相应专(兼)职人员负责,承担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教育规范技术指导的任务。

附: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设计和发布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画和标识。为做好项目标识的推广工作,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视觉感受度,扩大群众知晓率,我委委托省卫生计生委宣教中心设计制作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活动通知单样式。

《关于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通知单样式的通知》(鲁卫办函〔2018〕37号)要求:自2018年4月份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宣传栏边框色彩、背景必须统一采用标准样式设计制作;宣传栏内部结构上首行要写明期数(如:健康教育宣传栏第X期),底部右下角标明制作单位(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日期(X年X月);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必须采用权威部门正式发布的核心信息,根据季节、疾病流行特点、重点人群以及法定卫生宣传日要求,确定每期的宣传重点;语言要简洁,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字体明显、字号适中,便于群众阅读和理解;宣传栏设计底稿、更换后图片及更换记录要做好存档。宣传栏要放置于群众经常路过或聚集的地点,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宣传栏尺寸和外框,附件所列宣传栏尺寸和外框仅供参考。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开场所张贴的活动通知单参照通知单标准样式自行设计尺寸、内容制作。

健康教育宣传样式用于所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室外宣传栏的制作;活动通知单样式用于上述机构向辖区居民发放与项目相关活动通知时使用。

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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