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以孩子为中心——民政部儿童福利司负责人谈未成年人保护
发布于 2021-09-26 13:12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这一年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两个与儿童福利密切相关的法典、法律相继施行,这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到怎样的积极作用?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力量,民政部门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形成保护合力?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民政部儿童福利司负责人。
从2019年民政部设立儿童福利司以来,全司17位干部就将对党的忠诚、对民政工作的热爱、对未成年人的关爱放在心中,时时刻刻以孩子为中心,制定政策,维护保障儿童权益。“我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总书记关于‘国之大者’的重要论述与儿童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寻找儿童工作的契合点。”该负责人说。
相较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等提法,儿童福利司更倾向于“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虽非亲骨肉,依然父母心”这两句话所表达的理念,“这些更具有中国本土特色,更通俗易懂,更能体现出儿童福利工作的本质特点与价值追求。”该负责人表示。
在政策创制中,围绕全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提标的相关文件陆续出台、逐步细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明确相关部门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责任,以及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创新转型、助学工程拓展到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举措,均体现了“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理念。
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倾力倾情照顾孤弃儿童,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舍小家为大家,守护着孤弃儿童的平安与快乐;儿童主任与儿童督导员走村入户,深入困境儿童家中,提供生活所需与精神慰藉,同样体现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工作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对于我们来说,儿童福利工作者守的是孩子们的心,我们的立身之本就是以孩子为核心。”该负责人一再强调。
今年4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立,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与之前成立的部际联席会议不同,此次领导小组明确了民政部门承担日常工作、起到牵头作用,“这是对民政部门的信任和重托。”
“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民政干部要有统筹的本领、协调的耐心、敢于督促的勇气,更要有行之有效的指导方式方法。”该负责人在谈到未成年人保护法时表示。
要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处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最前沿、最核心地位,加强对他们的培训,让他们认同身份、了解从事未保工作的基本要求与职责、培养他们的职业自豪感与基本价值取向尤为必要。这也是发挥民政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能的基础工作。
要不断拓宽儿童福利的业务范围。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在创新转型、提高医疗康复以及教育专业化水平之后,将自身的资源与社区共享、与困难家庭共享,帮助康复更多的残疾孩子,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这也是今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所要求的。
要把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六大保护落到实处。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其中最难的就是家庭保护。比如,如何落实家庭保护的责任、何时启动家庭保护评估、评估后的结果如何运用?这些都需要探讨与尝试。“难,也要做!”该负责人承诺,民政部会将专家学者的探讨与地方的实践相结合,尽快搭建一个以家庭为主体、机构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多个社会层面,必须要发挥“1+1>2”的作用,才能形成一整套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最基础、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在这个环节中,各个部门都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发挥作用,部门之间如何协调、形成合力,需要基层民政工作者从中协调沟通。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后,短时间内,地方可能会出现协调不力、错位甚至无法理顺关系的现象。但我相信,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很快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细落实。”该负责人表示。
对于今后一段时期的规划,该负责人显得很有信心:“从现在到年底是建立机制的过程,我们会将此前未保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下去。明年是攻坚克难阶段,儿童福利司将以问题为导向,破解实际工作中的难点。随后,才是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阶段。我们会按照这个既定规划一步一个脚印走下去,合力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社会报
排版:冯德美
编辑: 张 娟
审核: 梁 磊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