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人社厅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14条)
发布于 2021-09-26 18:47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保障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供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栽管理处)。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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