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损坏公共设施拒绝赔偿怎么办?

发布于 2021-09-28 08:19

去年723日晚八时许,某广场业主李先生7岁的小孩发高烧,夫妇二人心急如焚,忙开车去医院治疗。当车来到出门道闸时,值班护卫员示意停车、收回停车卡,但对方毫不理睬,而是加大油门撞开道口栏杆扬长而去。

网络配图

道口栏杆弯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管理处领导闻讯到场后,根据护卫员的汇报和现场分析,认为业主肯定有急事,决定等业主回来后再心平气和地和其协商处理。


管理处领导耐心地解释道:都是为人父母,您的小孩有病,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事先您并没有说明原因,我们只能照章办事,再说收卡也是为了保障您和大家的车辆安全呀。按《业主公约》规定,损坏公物要赔偿,您看是您自己处理,还是管理处帮您处理由您付款?把意见讲明后,管理处领导没有当即让该业主表态,而是给他一个回去思考的时间(先讲清楚而又不过多纠缠,处理得好。讲清楚了处理意见,告诉业主不可能不了了之,使之有赔偿的精神准备;不马上“逼”人表态,避免引起业主反感,防止出现僵局)。


业主明确表示愿意赔偿后,管理处领导立即通知维修班拿出栏杆的维修方案,并将维修方案交与业主审核。审核时向其说明只收成本费,免收人工费。业主看后欣然同意,并对管理处认真负责管理小区财产的精神感到敬佩。

点评

俗话说“人熟为宝”。我们的许多普通工作人员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与他们建立起了信任和友谊。有些问题由领导直接去处理,可能很费周折。但让与业主熟悉的工作人员出面,有感情作为催化剂,问题往往更容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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