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读的一封信

发布于 2021-09-28 09:35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的孩子就读广州市白云区幼儿园!现将我区对学前教育资助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第一类资助

对在经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幼儿班,不含托儿所、托儿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及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相当的民办幼儿园(含幼儿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市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1300元/生/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下几种类型:

1


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易返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有相关证明);

2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有相关证明);

3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有相关证明);

4


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低收入家庭(有贫困证明);

5


优抚对象(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公务员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有相关证明);

6


残疾儿童(有残疾证或三甲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

7


部分地区户籍儿童(如原国家核定的680贫困县(区)、革命老区、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户籍、少数民族(有贫困证明));


第二类资助(扩大类)

在落实上述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资助面不低于全区在园幼儿总人数的10%”的要求,根据本区实际,对入读经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具有白云区户籍的小、中、大班幼儿进行补助。资助标准为400元/生/学年。


特别提醒

1


同时符合以上资助条件的同一幼儿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资助,不同时叠加享受。

2


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此信,签字确认后,于9月28日前交回幼儿园。

3


4


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幼儿园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31233149

广州市白云区永平第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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