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增政策|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三进三再四推动”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要求

发布于 2021-09-28 12:30

发文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三进三再四推动”落实市场主体倍增政策要求

9月18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第一时间组织各支部、各处室负责同志传达学习全省市场主体倍增政策起草工作推进会议和韦韬副省长讲话精神,主要业务处室负责同志逐一发言讨论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计划。局党组要求,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培育和金融业提质增效工作,深刻理解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是推进全省全方位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必须紧紧围绕金融体系市场主体数量增加、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保障三个方面,按照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匹配相应的金融服务,全力助推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施行周例会、周计划、周小结、周推动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推进金融体系市场主体数量增加。一要补齐短板。着力完善地方金融组织地方金融业态,在细化准入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强化人才支持、优化绩效考核等方面细化实施路径,补齐商业保理、融资租赁、风投创投短板,大力培育和引进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构建较为完善的金融要素交易市场体系。二要摸清底数。全面了解掌握全国性金融机构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政策要求、准入制度、市场空间,以及在我省分支机构的设立情况,在摸清底数、捕捉空间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推进全国性金融机构落户我省的具体措施,更好服务全省市场主体倍增和平台经济、创新生态发展。
(二)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功能。围绕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研究制定匹配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服务措施,赋能企业发展。在初创期强化风投创投融资支持,在成长期加大银行信贷、保险资金和担保增信的支持力度,在成熟期引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服务,提高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在直接融资中的比重。同时强化地方金融组织在服务中小微和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的融资服务。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保障。不断扩大地方金融总量,开展新一轮省部战略合作协议签署,落实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开展金融服务地方、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考核评价,增强政府引导基金的协同放大效应,咬定全年金融业增加值135亿元目标任务,切实增加有效金融资源供给。推动全国股转系统“山西基地”落地,争取港交所与我省签署合作协议,引导资本市场服务和金融资源向57个试点县域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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