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上海发布“知识产权金融16条” 加强知识产权金融管理制度建设
发布于 2021-10-08 09:52
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季度媒体通气会获悉,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版权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知识产权金融16条”),旨在贯彻落实中央最新部署要求,切实解决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发挥金融资本带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重要作用。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余晨介绍,“知识产权金融16条”聚焦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设和服务能级提升,旨在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工作深入基层,更好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金融16条”共包含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机制建设、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级提升、加大知识产权金融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工作保障等四方面共16条,主要从加强政府支持和发挥金融机构作用两个维度着力。
在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支持力度方面,“知识产权金融16条”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由5部门组成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推进小组,共同推动本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相关支持政策的制定实施,并明确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鼓励各区人民政府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目前本市各区相关政策已先后陆续出台;加快推进本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银企对接”及论坛、巡讲等宣传培训活动,从根本上改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氛围。
在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方面,“知识产权金融16条”也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加强知识产权金融管理制度建设,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准入与持续管理,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体检增值服务;在稳步推进原有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基础上,充分用好支持政策,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培养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专门人才,提升知识产权金融业务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制,帮助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拓宽融资渠道。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在《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均对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做了部署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多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明确了具体要求。
上海积极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多部门联手,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融入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服务贸易创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留学人员创业等地方法规和政策措施,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创新推出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推动浦东科创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助力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
下一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并指导各区及金融机构携手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更好运用知识产权金融工具,突破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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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宇知产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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