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械政策 | 192亿资金已下发,涉及设备配置

发布于 2021-10-08 13:18


192亿资金已下发!财政支持重大传染病防控


近期,国家卫健委、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

《通知》明确,财政合计下达192.12亿元,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等6个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9年国家卫健委下发了《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要求: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主要用途,包括加强实验室建设和设备配置能力建设。

这意味着相关实验室建设,将在今年迎来强需求!


实验室建设爆发!设备配置标准出台

此前《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下发,就明确提到:

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实现每省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三级(P3)水平的实验室,每个地级市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

具体配置

一是县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 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

二是地市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整合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资源,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

三是国家、省级疾控中心重点提升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 能力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推进中国疾控中心菌毒种库和相关实验室升级改造,支持省级疾控中心菌毒种库、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等建设,加强和完善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 控队伍装备配置。

在实验室建设和相关仪器设备配置方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

备注:A类为必须配置设备,有明确的数量要求,B类为地方根据工作需求、任务量可增配的设备,无明确数量要求。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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