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享|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 2021-10-08 16:02
各区民政局:
现将《上海市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4日
上海市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民政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民办发〔2020〕36号)要求,贯彻《关于高质量发展上海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沪民社管发〔2021〕2号)精神,现就实施本市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本市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人民城市中更好发挥作用,为厚植城市精神、彰显城市品格、全面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做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2021—2023年期间,在全市组织实施“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通过完成落实三个阶段的十大主要任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增强能力、发挥作用。到2023年底,培育一批有活力、有公信力、有品牌影响力的优秀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于全市夯实基层党建、深化社区治理、巩固基层民主、激发社会活力、推进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初步建立与本市城乡社区发展相适应,党建引领、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
(三)概念界定
本方案所指的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本社区为主的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平安建设、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业务领域,可分为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等四个类型;根据规模和活动范围,可分为注册社会组织、群众活动团队和社区活动小组三个层级。
二、主要任务
扎实推进民政部专项行动方案,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相关工作,将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深化落实高质量发展上海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大力优化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不断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重点抓好三个阶段十项主要任务:
(一)夯实基础
1.扎实开展社区社会组织摸底调研。摸清社区社会组织总数、地区分布、服务对象、业务领域以及志愿服务参与度等基本情况。深入了解基层社区的需求,特别是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强调群众提出、群众参与、群众评判、群众受益,梳理本地区社区需求清单和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清单。
2.认真做好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鼓励支持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成立,优化服务,加快审核办理程序。市民政局牵头,根据民政部最新统计口径做好社区社会组织的归类划分,调整存量社区社会组织标签,改造业务信息系统,做好分类统计。区民政局负责指导街(镇)用好“上海市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系统”和“上海市社区志愿服务网”,及时做好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网上备案和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的注册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日常联系指导到位。
3.统筹纳入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结合上海社会组织“十四五”发展规划,市民政局细化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监督管理、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目标和评估指标,区民政局细化培育扶持的具体措施,加大对服务型、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的实质支持力度,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的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
(二)重点推进
4.做实做强“两会一中心”建设。
深化建设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三级体系,落实街(镇)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法人主体地位,研究推动有条件的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进行事业单位登记。贯彻本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地方标准》(DB31/T 1100—2018),发挥服务中心典型示范作用和综合服务功能,引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运作,促进专业能力提升和项目资源合作。开展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牵手计划”,通过以强带弱,以老带新,以大带小,带动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整体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评估指导,通过“以评促建”,实现到2023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评估均达到3A以上评估等级。
因地制宜、依法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挥党建引领、调查研究、反映诉求和沟通协调等功能,架起社会组织与党委、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间的桥梁与纽带,加强社区社会组织自律、互助、协同,促进服务规范、政社合作、联动发展。
继续推进在街(镇)层面设立社区基金会,鼓励有条件的区实现社区基金会全覆盖。继续实施大型基金会和社区基金会结对的“大小牵小手”协同机制,助推社区基金会能力建设;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积极联手,培育发现社区基金会“带头人”和“观察点”,每年推选不少于3—5个;全面推进社区基金会设立“暖心”救急难专项基金工作,形成一批示范案例。
5.推广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睦邻点等物理空间,开辟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增强孵化培育功能,有目的、有侧重地培育发展基层社区迫切需要的社会组织。在孵化培育中减少行政资源浪费,提高培育发展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促进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资源共享和工作联动,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管理有序、运转高效、服务优质的孵化培育运营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配套扶持、激励政策。
6.创新设置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推动在街(镇)层面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明确服务定位、站点设置和人员配置,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加强本市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社会工作在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中的作用。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市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普遍建立,专业社会工作向社区延伸,服务全覆盖。
7.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围绕乡村振兴、城乡融合、五大新城建设等重点工作要求,推动对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进行政策和资源倾斜。培育发展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为农村特殊困难群众、在地养老、民俗文化、纠纷调解、农村专业经济等领域提供服务。鼓励郊区引进中心城区的品牌社会组织到郊区落地,带动和培育当地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成长壮大。争取到2023年末,本市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量比2020年末翻一番。
(三)有效提升
8.着力培养社区社会组织人才。培养一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骨干队伍,鼓励社区居民骨干和当地优秀人才申办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全市统一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助理培育计划,提高其服务社区社会组织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志愿者等参加社会工作相关培训,提升其社会工作专业素养,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优秀人才可参加市级“高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
9.理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机制。发挥城乡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引领,建立定期联系、共驻共建等工作方案。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向所在社区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反馈评估评议制度。在社区层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公信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作为社区代表进入各街道社区委员会。
10.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赋能。市、区民政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推动社区社会组织互动交流、相互促进。利用“上海社会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等平台,选树一批社区社会组织的优秀项目。利用“上海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充分展示社区社会组织的优秀项目、特色活动、特殊作用。市民政局继续举办“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街(镇)示范班”,提升街(镇)领导对社会组织的认识、培育和监督管理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基层政权、社会建设、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相关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抓好指导推进和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农委、市财政局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强化部门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区民政局要对街(镇)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将专项行动列入对各区民政部门的年度考评计划,并适时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各区、各街(镇)充分认识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和落实好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力推进相关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各区民政局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沟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统一思想,综合施策。在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党委政府引领和社区群众主体的关系、发展数量和发展质量的关系、组织发展和作用发挥的关系、典型引领和补齐短板的关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工作站位,确保“三个阶段十项主要任务”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门户网站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