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武装部的人员是解放军吗?
发布于 2021-10-11 02:43
人民武装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县(旗、县级市、市辖区)设立的一级组织,主要负责后备力量建设和战备工作、兵役和动员工作,指挥民兵作战等 。
武装部人员一般分为三类
人武干部。县一级的武装部的人员不全是解放军,穿军装授军衔的属于现役军人,都是人武干部,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的,如部长,副部长,干事,一般县级武装部不设有现役士兵。也有少数单位有少数的军队文职干部,也属于解放军现役。
专武干部。更多的是专武干部,不是现役军人,没有军衔。专武干部全称是专职武装干部,是地方政府(县长)和党政部门(书记)序列中专门负责武装工作的干部(公务员),主要负责招兵,民兵军事训练与组织建设,是地方上党委政府的军事部门,领的是地方财政工资。
文职人员。剩下的就是文职人员,工作量最多,是军队负责招聘的合同制员工,一般从预备役中聘取。分配在各乡镇,街道工作,大多数是司机,厨师,通讯员等,有军装无军衔,工资是地方财政拨发。一般组织民兵或预备役训练,都是干部下发文件,文职人员负责实施。
武装部是国家在县(旗,县级市、市辖区)、乡(镇)和大中型厂矿、大专院校设立的军事工作部门。隶属于上级军事领导机关,同时又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工作部门。各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所辖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副师级编制,其它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正团级编制,少量在经济开发区、林场设置的人民武装部为副团级编制。(副师职人武部部长、政委基准军衔为上校,副师职任满四年授大校军衔;正团职人武部部长、政委基准军衔为中校、正团职任满四年授上校军衔。)县(市、区)党委书记同时兼任人民武装部的第一书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中的一名正职领导进入同级县(市、区)党委担任党委常委,享受同级党委副职侍遇。武装部的上一级是军分区,军分区的上一级是省军区。省军区以前属于各大军区管理,在16年军改后除个别省军区以外,有28个省军区统一归军委国防动员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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