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嵩明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于 2021-10-12 08:50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嵩明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召开《嵩明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嵩明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下午13:30准时举行。

地点: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盟台东路80号)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产生

2、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专家学者。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听证事项,从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下午17:00前。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网上、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件1)。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盟台东路80号县住建局附303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编:651700);传真报名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传真至0871-67911661;网上报名请登录嵩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kmsm.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379495773@qq.com;现场报名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办公室咨询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 

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

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21年10月18日将审核确定的听证代表名单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公布听证会的确定时间、地点和听证会其他参加人员名单。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地址: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303办公室

邮编:651700 

联系人:刘丽娟  李曦

联系电话:67920131,67911661  传真:67911661

电子邮箱:1379495773@qq.com

特此公告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1日

编辑:刘稳

校对:把谢明

审核:孔令林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6791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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