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黑臭水体反弹集中通报,释放强烈信号!

发布于 2021-10-12 15:38

2021年9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林发现,近年来长春市下大力气开展伊通河流域综合整治,流域环境明显改善,但部分区域污水处理厂建设、雨污分流改造等工作仍然较为滞后,污水直排现象较为突出,管控措施长期落实不到位,部分已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返黑返臭,群众反映强烈。

污水臭气刺激得居民“鼻炎都犯了”

2021年9月21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雨天南四环桥下大量生活污水和雨水混合,从污水井等溢流进入河道。督察组提供

记者跟随督察组暗访时正逢下雨,长春市南四环桥下大量生活污水和雨水混合,从污水井等溢流进入河道,远远地就能闻到恶臭。污水突破围挡向周边道路外溢,不少市民无奈绕道行走。众恒路桥下和光谷大街桥下两处排污口每天合计约4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永春河,污水与河水“泾渭分明”,臭气熏天。现场取样监测显示,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最高分别为263毫克/升、25.4毫克/升和2.38毫克/升,严重污染永春河水质。

督察发现,2018年长春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通过考核验收后,由于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长效管控机制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部分水体返黑返臭。督察组现场取样监测显示,后三家子沟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溶解氧浓度分别为228毫克/升、23.7毫克/升、3.26毫克/升和0毫克/升,为重度黑臭;南溪湿地君子湖水体氨氮浓度为9.57毫克/升,为轻度黑臭;抚松明沟、绿园明沟、翟家明沟等平时为无水或少水状态,雨天时污水溢流进入沟内,变成排污沟。部分已治理完成水体水质持续恶化,如永春河水体南四环至开运街桥段、柴户张暗渠等,大量淤泥漂浮在表面,水体浑浊,异味明显。一些小区居民抱怨:臭气一直有,刺激得鼻炎都犯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2021年8月30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众恒路桥下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永春河。督察组提供

系统谋划不足,基础建设滞后

督察组指出,此次在长春发现的水体污染问题,突出的特点是部分已治理完成的水体水质再度恶化。2015年长春市经过排查确定75个黑臭水体,总长度236公里,其中永春河、柴户张暗渠、南溪湿地后三家子沟、抚松明沟、绿园明沟、翟家明沟等均在名单之中。

2018年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省会城市应于2018年底前实现黑臭水体消除目标,并通过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

督察人员介绍,2017年对吉林省开展的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收到大量关于永春河、南溪湿地、抚松明沟等存在污水直排或黑臭相关问题的信访举报。

经过督察整改,长春市上报确认75个水体于2018年底全部消除黑臭。

本次督察进驻以来,督察组又收到大量相关问题举报。督察组现场抽查回访发现,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基本属实,不少群众现场表示,黑臭水体治理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但“治标不治本”,黑臭水体问题未根本解决。

2021年9月13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后三家子沟水体为重度黑臭。督察组提供

河长制形同虚设如何解?

督察组介绍,吉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要严格落实河长制,河长要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污水直排口等各类问题;要对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开展定期监测。

而长春市有关区县和部门长效管控机制落实不到位。部分河段河长制形同虚设,虽然设立了区级、街道级河长,但大部分河长在巡河过程中未发现任何问题,对河道淤泥上浮、水质恶化甚至返黑返臭问题视而不见。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工作没有发挥作用,从督察组调阅的监测报告情况看,监测数据均没有反映部分水体水质恶化甚至返黑返臭的问题,存在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为解决南部、西部、北郊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及污水溢流等问题,2018年起长春市陆续建设3座合计9.35万吨/天的生活污水临时应急处理设施,实际每天平均处理水量约8万吨,这些临时设施污染物处理效率低,出水水质差。现场取样监测显示,这些设施排水的COD和氨氮浓度最高分别达209毫克/升和18.04毫克/升,严重超标。

2021年9月13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柴户张暗渠水体水质持续恶化,大量淤泥漂浮在表面,水体浑浊,异味明显。督察组提供

专家表示,黑臭水体和河流治理不能搞一阵风,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污染治理工程完成后,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并真正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地方需要做实做细河长制考核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刚性约束,对失职、渎职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使河长们积极履行职责,从而确保河长制真正落实到位,进而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黑臭水体反弹将进入“黑名单”

10月9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第四批典型案例,一共有5个,其中2个都是关于“黑臭水体返黑返臭”的,分别是“吉林省长春市建成区部分水体返黑返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山东省菏泽市黑臭水体整治不力水体返黑返臭问题突出”。

此次通报,还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一次通报“黑臭水体返黑返臭”的典型案例。

在这之前,只有2018年12月时,当时还是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在安徽芜湖发现有46条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近1/3返黑返臭。

再有就是在2020年5月,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情况时,曾经表示上海市中心城区26条已完成整治的河道中有12条氨氮浓度大幅上升,局部返黑返臭明显。

不过,那些信息都是零零碎碎的,散见于督察反馈之中。通过“典型案例”这一形式,集中通报“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问题,而且一下就是两个,这在历史上还是头一次。

如此集中的通报,释放出强烈的信号意义。

为什么?因为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经过过去5年的努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已经初见成效。

今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水司司长张波表示,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全国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截至2020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914个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8.2%,

下一阶段,黑臭水体治理将进入新的领域。张波表示,“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要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都要纳入攻坚战的范围。县级城市治理黑臭水体还是比较复杂的,有的经济实力强,有的经济实力弱,有的是历史古城,有的是新城,情况比较复杂。

这意味着,“十四五”时期黑臭水体治理的主战场将从“地级及以上城市”向“县级市”扩展,最终目标是“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不过,张波也特别指出,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黑臭水体治理并没有结束,还是要努力实现长治久清。

“这些城市黑臭水体反弹了,依然会进入生态环境部的黑名单,我们依然会一抓到底去督促治理。”他说。

张波表示,这些搞治标不治本、搞形式主义的地方,可以丢掉幻想了。因为问题一旦列入国家清单,环境部就会一盯到底,不获全胜不收兵。不仅是2018年督,2019年、2020年,甚至2021年之后他们还会继续督,直到这个问题彻底解决。

▌来源:新华网、生态环境部等平台;生态中国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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