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解读!
发布于 2021-10-12 17:47
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也是一部全面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支撑和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特别法,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四大亮点
一、做好统筹协调、系统保护的顶层设计。
规定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长江保护工作,切实增强长江保护和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坚持把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
通过规定更高的保护标准、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
三、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通过加强规划管控和负面清单管理,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现长江流域科学、有序、绿色、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责任导向,加大处罚力度。
强化考核评价与监督,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长江保护约谈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长江禁渔、岸线保护、非法采砂等重点问题,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方式,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还对长江流域资源调查与监测预警、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信息共享和公众参与、长江源头保护、水生生物保护、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司法服务保障建设、长江文化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法制科
责编:袁峥峥
审核:刘志光 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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