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给剽窃者颁发的“金鼻子奖”吗?
发布于 2021-10-12 20:05
作者 | 杨晓雷律师
出品 | 十点法务
在产品设计领域,提起德国的红点奖和IF奖,就像电影界的好莱坞一样享誉世界。可你是否听说过,在德国“优秀”的抄袭作品也有专门的奖项评选活动?这就是德国的“金鼻子剽窃奖”(Plagiarius Awarding)。
金鼻子剽窃奖(Plagiarius Award)由德国工业设计师里多·布瑟(Rido Busse)于1977年设立。当时在法兰克福设计展览会上,他发现自己为德国公司设计的电子秤被香港的厂商抄袭,这家香港厂商的产品不仅价格低廉,且产品质量较差。由于仿制品采用了低质量材料,极大地影响了电子秤的精度和性能。后来在德国公司的谴责下,这家香港厂商不得不从展厅中撤销了这一产品并停止销售,但此时仿制品已卖出10万件。
该奖项评选范围主要集中在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评审会考虑到相关产品被侵权的严重程度和其产品的影响范围进行,评估内容包括价格和质量差异、涉嫌仿制品的安全风险、原产品的注册知识产权信息、司法判决信息及其他相关协议、以及被指剽窃企业的回应等。
每年的评选活动均由德国反剽窃运动协会(Action Plagiarius)协会主办,该协会是一个独立的注册协会,成员包括知识产权律师、企业经营者及部分政界人士和法律界人士。协会每年会邀请来自设计、技术、经济、法律多个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进入评委会评审环节的所有厂商进行评估,并确定获奖名单。
评估的内容包括价格和质量差异、涉嫌仿制品的安全风险、原产品的注册知识产权信息、司法判决信息及其他相关协议、以及被指剽窃企业的回应等。所有被提案抄袭和假冒产品的生产商或者销售商都可以对提名结果表达自己的意见,部分山寨产品的生产者会在评选的过程中与原创者达成协议。
奖项还设置了自己专属的标志性奖杯,是一个长着金色鼻子的黑色小矮人,由创办人Rido Busse,造型创意来源于德国的谚语“sich eine goldene nase verdienen”,意思是赚了笔大钱,它象征并讽刺抄袭者窃取他人创意从而获取不当暴利的形象。
“金鼻子剽窃奖”奖杯
图片来源:www.plagiarius.com
索林根剽窃博物馆
图片来源:www.museum-plagiarius.de
2020年2月7日,德国反剽窃运动协会公布了第44届金鼻子剽窃奖(Plagiarius Award 2020)的获奖名单。
今年,评审团从23个入选作品中选出10个获奖作品,其中前三名分别由四个作品获得(有两个作品并列第三名),另外六个作品均获得优异奖;2019年特设的“鬣狗奖”(Hyena-Prize)在今年则处于空缺状态。
下面一起看看在今年的获奖名单中,与中国制造有关的山寨作品吧。
剽窃是全球化的通病,传递着复杂的政治、文化、道德和心理信息。中国是制造业大国,是世界工厂,媒体上关于中国制造山寨产品的报道已经是屡见不鲜。当然完全抄袭他人产品的外观设计肯定要受到道德上的否定性评价。
实际上,一件仿制产品是否能被判定为非法或侵权,取决于很多因素,需要确定这个仿制行为到底涉嫌侵犯的是哪个知识产权或者说违反的是什么法律。涉及到产品专利权的问题,如果国外的厂商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剽窃者很可能构成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因为产品外观的形状、轮廓、甚至色彩等都没有实质性的差别,足以以假乱真。如果产品并没有申请专利,那很难通过专利法来获得保护,但是仍然可以通过商标法、著作权法或以不正当竞争的理由来起诉剽窃企业。
中国现阶段已开始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如何提升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的自主创新能力仍然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必须面对的一个严峻问题。抄袭和山寨虽然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长此以往,企业不仅会面临侵权的风险,也会让中国制造蒙受负面的形象。建议国内的企业应重视和尊重知识产权,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其竞争优势,促进自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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