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财政局“四举措”强化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

发布于 2021-10-12 21:45

一是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组建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内设 6 个预算绩效科室,配齐配强干部队伍。与人大、审计部门探索建立“123”协同联动工作模式,“1”即建立一个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安排部署重点工作;“2”即每年召开两次人大预工委、审计、财政联席工作会议,研究推进绩效评价工作;“3”即抓实信息资源共享、绩效成果共用、落实整改共促三个环节,确保绩效评价有序推进。

二是夯实绩效管理制度基础。坚持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初步建立涵盖卫生健康、城乡水利、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出台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针对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等具体领域,制定相关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逐步健全适合济宁实际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三是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方法。连续 5 年与市人大预工委选择部分重点政策、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同时依托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丰富评价手段和方法。根据去年的财政重点评价结果,2021 年有 10个项目削减预算安排7396万元。不定期组织绩效评价业务交流,每期选定一个典型政策或项目,组织局内业务科室、市直主管部门及县市区的同志开展业务研讨,共同提高绩效评价业务水平。

四是压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根据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和部门评价情况,严格组织抽审复核,坚持将自评结果用于部门预算编制,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2021 年削减预算资金 66.66 亿元,涉及 587 个支出项目。结合预决算公开,督促部门单位将绩效自评结果纳入部门决算,随部门决算同步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倒逼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来源:济宁市财政局)

责编:闫宇航、王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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